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最强兵器 > 第一百四十五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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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终于动起来了?我急忙关上店门,跟着彼得赶到了市中心的井边,就看到已经有很多人在排着队,等待耶稣的治疗。而耶稣正被很多人簇拥在中间,双手抚摸着一个盲人的双眼,他的手上散着淡淡的光辉,几秒钟后,那个已经瞎了十几年的老人,浑浊的双眼渐渐放出了光彩。

    “太不可思议了!”老瞎子激动的喊道:“我能看见了!我真的能看见了!啊!可敬的年轻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俊美的年轻人!”他看着在他面前微笑着的耶稣,忍不住双膝跪倒,膜拜了下去。

    “太奇妙了!这真的是神迹啊……”

    “这不是那个做木工的耶稣吗?他居然可以行神迹……”

    “太阳神啊!这是神迹!真正的神迹……”

    围观的众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失声惊呼,都对眼前的奇迹由衷的赞叹。排队等着接受治疗的聋子,跛子,麻风病人等等仿佛也看到了康复的自己,激动的热泪盈眶。而站在人群中的我却看得出来所谓的神迹是怎么一回事。

    耶稣手上出的光根本是一种装饰效果,这种光我也的出来,他的治疗方法却真的很高明。在中国,一个人要么被整体的激活,成为异能者,要么就是普通人类,被封印了大部分能力,对伤残疾病全无抵抗能力,而耶稣却可以通过某种解密手法,让被封印的b型白种人的部分身体机能活性化,根据基因还原伤残的肢体或器官,这其中也需要应用到一点魂能,但消耗量并不多,这一点女娲跟神农也做不到。

    “赞美我主,伟大的耶和华!愿上帝保佑你们,阿门。”每治好一个人,耶稣就会这样说一句。

    真奇怪,这个耶稣不声不响的顶着野种的名号活了三十年了,为什么现在才开始宣传耶和华的名字?耶和华也够怪的,他要在人间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的话,大可以像当初他刚来地球时那样,出来装神弄鬼就可以了,如果想低调的维护自己对人间的控制,也可以轩辕老板一样,扶持一个统治者。为什么要搞一个野种出来扮演江湖郎中呢?这个耶稣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被激活,只是普通的b型白种人,却可以使用魂能做一些以医术著称的神农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也非常奇怪,不过既然他开始动了,我的卧底工作也应该开始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耶稣的木匠作坊变成了慈善医院,十里八村的残疾人,重伤号什么的全都慕名而来,并且都很自觉的不带钱,耶稣也不在意,有求必应,手到病除,而且分文不取,但有些病人送来一些面饼,肥鹅之类的他也坦然受之。治疗完毕之后少不了又是替耶和华吹嘘一气,就这样,随着越来越多的病人被治好,上帝的名号也传遍了这个不大的镇子,而且通过吟游诗人和行脚商人传播向欧洲各地。

    在那个通讯和交通都极度不达的年代,只用了半个多月,在短时间内能赶到我们所住的镇子上的所有残废都变得活蹦乱跳了,耶稣也终于空闲了下来。这半个月里,我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去观察他的动向跟治疗手法,希望能看出点什么,但他一直都是这一招局部激活,但这一招确实就非常好用,他也根本就不需要再使出别的手段。当他空闲的时候,也一反之前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个性,变得健谈的要命。他搬到这个镇上也有两三年了,周围的邻居都跟他熟的很了,但也都被他吓了一条,从他第一次行神迹开始,简直就是张仪苏秦灵魂附体,太能说了,整天神神叨叨的给大家讲故事,说上帝有多么多么仁爱,法力多少多少高深,如何创造了人类,人类生下来就带着罪什么的,后来这些东西被彼得整理抄录,差不多就成了旧约全书。

    耶稣的大名通过口耳相传,被渐渐的润色加工,历经三个多月之后,终于传到了罗马帝国,而当时罗马皇帝的第三条腿因为操劳过度,也落下了点不轻不重的残疾,抬不起头,所以陛下派了一队人马来请耶稣出诊。要知道,当时的整个欧洲虽然分成了若干族群,有的甚至一个城邦就号称是一个国家,但没人敢跟罗马帝国说半个不字。半开化的欧洲政权就像是一群懵懂无知的孩童,而罗马帝国就是唯一的成年人:或许我不是你爸爸,但是你必须得听我的!而耶稣好像也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进入欧洲权力中心的机会,听到皇帝有请,马上把行李打包,带着他的母亲准备上路。

    彼得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眼就看出,跟着这个赤脚医生做徒弟闯荡江湖远比跟着他那个搓面团的师傅守着店铺要有前途的多,在耶稣蒙皇帝陛下召唤的当天晚上,他就去忐忑不安的去拜访了耶稣,希望能拜入他的门下,学习治病救人。其实镇上有这种想法的半大孩子不少,但耶稣一直是一个“冰山美人”,虽然对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但也毫无例外的对每个人都拒之千里,从来不会跟谁拉近关系。他都帅成这样了,引得无数大姑娘小媳妇为之心碎,却始终一点绯闻都没有传出来过,他跟人相处的态度也可见一斑了。所以,除了彼得,没有人把拜师的想法付诸行动,就连彼得也只是抱着“横竖也不会有更糟的结果”的打算,想来试试看。可没想到,耶稣居然一口就答应了他,还亲手为他施洗。第二天,消息传出来之后,所有的年轻人都在家里捶胸顿足,后悔没有去耶稣那里投上一份简历。可现在后悔也晚了,因为皇帝陛下太心急火燎了,让耶稣最晚第二天就得登程上路,所以,他们就是想拜师也没机会了。

    就这样,在那个冬天的早晨,耶稣带着他妈,他唯一的一个徒弟,还有两个装着旧袍子的破包袱,在十几个罗马士兵的簇拥下,踏上了前往白种人政治中心的道路。当然,同行的还有我,我的理由是,很久以来我就想去罗马见识见识了,只是路上不太平,所以才一直没能成行。现在,借耶稣的光,有这么多罗马大兵保护着,我怎么也得去大城市开开眼啊。你要问为什么耶稣肯让我借光,我说了,耶稣对所有人都拒之千里,唯一一个例外就是我了。毕竟我差不多是跟着耶稣母子一路搬家搬过来的,而且哥们比较能混人缘,连杀人王项羽都能跟我称兄道弟,哄高兴一个耶稣当然不是什么难事,在那个年代,要论玩心眼,白种人嫩着呢!

    终于写到中西混搭的这一段了,才现自己对这一段的历史相当的不熟,不过好在题材原因,在下完全可以创造这一段历史,不过编历史这事也不太好干,编的太离谱的话就有点不真实了,希望各位读者能不吝一点时间,给小弟一点建议,你希望看到一个什么样的历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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