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快穿之女主是个黑莲花 > 第371章 女配的女儿2

骑着她心爱的,啊呸,顺来的小电车,夜凡一路向着东北方去,身后还绑着被她打晕过去的疯女人。

    大概骑出去十来里地的模样就碰上了一个收破烂的大叔,一看电量也差不多了,夜凡索性停了车。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夜凡最终以一千两百大洋把充电器都齐全的电动车卖给了大叔。

    唯一的要求是要大叔把她带去最近的公车站,或者能打到车的地方也行。

    坐在大叔几乎已经堆满的塑料瓶,纸壳子的垃圾车上,夜凡觉得人生艰难不过如此。

    “姑娘你放心,就算有警察问我,大叔也不会泄露你们的消息的。”

    大叔在通过后视镜观察了无数眼后,总算憋不住嘴里这句话了。

    夜凡笑了笑,

    “大叔难道不怕我是拐卖父女的坏人吗?”

    她一搭话大叔瞬间来劲儿了,

    “那不能,昏迷着的是你妈吧,你看看你俩长得多像。

    再看看你妈这一身伤,你这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了,是不是你爸打你们?”

    “大叔还是个福尔摩斯。”

    大叔小骄傲,

    “那是,大叔年轻时候差点考上警校。

    这些年大叔最爱看警匪片了,还有那个什么狄仁杰,不比你说的福气什么思差。

    大叔跟你说,你这事儿啊,办的对!

    男人打女人,只有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看看你妈被打的,还有你这瘦瘦小小的,没少受苦吧。

    要大叔说你们就该直接报警,这种人就是男人都看不起。”

    大叔又叹了口气,

    “不过一家有一家的难处,有时候息事宁人也是情非得已。”

    家暴这种事有时候真不是报警就能解决的,甚至连离婚都是妄想。

    有时候逃离不全是为了逃避,而是暂时性的保证安全。

    不过夜凡不是为了保命,而是看都不想看那种人一眼,也着急去找小羽毛。

    “到了姑娘,这是咱县城的一个小长途车站,车不多,但有个好处。

    这里有很多跑长途的私家车,他们不要身份证。

    你带着你妈到车站门口去,那边多的是拉人的司机。

    大叔虽然自认不是啥坏人,但你也别全信我。

    你一个小姑娘带着你妈本来就不怎么安全,要是开了这个轻信别人的头以后是要吃大亏的。”

    夜凡半背半扶着女人下了车,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谢谢’这两个字她不生疏,但真诚的不多,以至于在唇齿间萦绕半晌也没说出来。

    她真的没想到,会在来到一个世界后这么快就遇上这么一个人。

    他或许是看在那辆八成新的电动车能让他赚一笔的份儿上。

    但不可否认,这是个善良,还愿意付出善良的人。

    “大叔,你这垃圾是直接拉去卖还是带回家。”

    大叔愣了一下,显然想不通她为什么忽然把话题扯到了这个上面。

    “是要拉回家的,回家后分类整理,然后数量多了才卖的。”

    “这样啊,那大叔回去小心些。”

    大叔晕乎乎的不知道话题怎么就歪了,等反应过来夜凡已经扶着女人走远了。

    只是耳边还能听到大叔在后面喊,要选个人数多的大车,这样更安全。

    夜凡唇角勾起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弯度,果然扶着女人找了辆容客量大的长途车。

    车上一坐就是三个多小时,下了车已经是半夜了。

    夜凡也是折腾的够呛,就带着已经迷迷糊糊醒了的女人去找宾馆。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付出三千块后她成功找了个环卫阿姨。

    阿姨用她的身份证和同事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带着夜凡疯女人住进了酒店。

    “姑娘我帮她洗好澡了。”

    夜凡爽快的付了钱,阿姨也满意的拿着一沓钱走人。

    “倒是不怕我在这房间里干点什么,可真是……”

    不知该说这位阿姨点什么,大概是真的需要钱吧,不然也不会出来做环卫工人了。

    “凡凡……”

    “睡觉。”

    说是让人家睡觉,实际上是一手刀给打晕了。

    把女人扔在床上盖好被子,夜凡才有时间接收记忆。

    只能说万分侥幸她当时没跑了,不然这任务就算是直接失败了。

    原主的身世算得上十分不堪,母亲就是旁边的疯女人,名字没人知道,村子里的人都叫她疯女人。

    亲人身世也不详,因为这女人根本不是南沟村的,而是十七年前被原主父亲捡回去。

    如果说疯子妈给原主带来了嘲笑和欺辱,那原主爸送给原主的大概是孤单和排挤。

    原主爸年轻时是南沟村有名的不务正业小混混,整日在外面胡作非为,快三十了也没娶到个媳妇。

    然而就在十七年前,他忽然带了个非常漂亮的媳妇回了家。

    婚礼什么的也没有,直接就是两张结婚证,人家有媳妇了。

    村里人还都感叹他竟然能骗回来这么一漂亮媳妇,结果没两月就露馅儿了。

    这女人是个疯子,还是个外地来的不明身份的疯子。

    但原主爸是个浑人,也没警察去找什么走失人口。

    官不究民不举,这事儿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默认了。

    一年后原主就出生了,而原主爸依旧在外面胡混。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是原主爸虽然是个浑人,但也没让疯子妈和原主这个女儿饿死。

    只是过得不好就是了,吃饭隔三差五,挨打那也是隔三差五。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原主六岁,终于再次发生了变化。

    原主爸入狱了,与人斗殴致人重伤,直接就给判了二十年。

    原主的爷爷奶奶是个早死的,听说是被儿子给气死的,这就不好考究了。

    但事实就是一个疯子带个六岁还不怎么会说话的孩子没人管了。

    原主爸也是个能人,也不知道用什么代价找来了早已嫁人的妹妹叶大妞一家,让她帮忙照顾原主母女。

    六岁到十六岁的原主和母亲就一直住在姑姑家,跟着姑姑姑父和姑姑家的堂弟堂妹一起生活。

    怎么说呢,夜凡觉得原主估摸着宁可这十年生活在孤儿院也不会想留在姑姑家,否则也不会几乎十年都没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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