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雨淅淅淋淋地下,偶尔夹着飘雪,没有大太阳光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礼拜,我的心情也像这天气一样,阴阴冷冷,总有些提不起精神来。
泡澡的确可以暂时缓解身上的冷气,但总归没有大太阳天来的舒服。
我此时竟无比想念起盛夏——在这寒冷中是记不得酷暑的毒辣。我总是这么健忘的吧,大概到了夏天又要抱怨起挥之不去的潮气和闷热了。
今日早早就到了地狱,我坐在木桌后往冰冷的双手上哈着气,如此胡思乱想着。
时间已到,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二十三号客人。
“哈!我来了!”一团风撞开大门,几乎是以翻滚之势涌了进来,“执笔大人!好呀!”
一个巨型的金色毛球滚到了木桌面前,“咚”一声,撞在了木桌上。力道之大,整个木桌都震了一下。墨砚中被震飞出几滴墨水,溅在了宣纸上。
一对黑色的小眼睛从金色丝毛中露了出来,接下来是一颗油黑的亮鼻头,粉色的舌头从鼻头下伸了出来。
金色毛球看着我兴奋地又在地板上弹了两下,第二下高高跃起,弹到了座位上。
“执笔大人!汪!”
“你好,请问我该如何称呼你?”
“阿大!生前我的主人叫我阿大!”
我在宣纸上写下“阿大”:“阿大,请问你今日找我是为了何事?”
“我想请执笔大人帮我找到我的主人!”
“我不会找人,我只会写字。若是你愿意,我倒是可以帮你写一条寻人启事。”
“我的主人已经不是人啦!她在这地狱中,我跟着她下来的!”
我想了想:“寻鬼启事,我倒是也能写。”
“那请执笔大人帮我写一条‘寻鬼启事’吧!麻烦了!汪!”
阿大虽然身后没有尾巴,但整个身体都兴奋地在左右摇晃。
“那在我写之前,可否和我说说你主人是怎样一人?这样我也好写的详细些。”
“我的主人哇,生前是个木匠,我是她养的一只长毛狗!我们住在一个很冷很冷的村子里,村子里的男人都外出干活去啦,只剩下老人,女人们和小孩儿。我的主人哇,是从小河旁边把我捡来哒!捡来的时候她就是个木匠,她是那个村子里唯一的木匠!虽然是个女子,但是力气可大啦,做出来的家具又结实又漂亮!我可没见过比她更好的木匠!”
“外貌上有什么特征吗?”
“她呀,左手没有拇指,右手没有食指和小拇指!都是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丢掉哒!”
左手没有拇指,右手没有食指和小拇指。嗯,这样一来倒是缩小了不少范围。
“你的主人叫什么?你还记得吗?”
“村里人都管她叫阿良!说她很善良呢。”
“你的主人是怎么到地狱中来的?”
“我也不知道呢,她死了,是个冬天,我又饿又冷,没撑一个礼拜就死啦。我看到她的灵魂往下飘去了,我就去追呀追呀,追到一片大滚水应该是血海边上,主人就不见啦!我就一直在这里找她呀,怎么找都找不到呀。”
我想象着这只金毛犬跟着主人的灵魂一路狂奔到血海边上的模样,急切地在浪涛中寻找着熟悉的身影。身边游魂飘过,却不能动摇这只忠犬誓要找到主人的决心。
“你的主人,阿良,是怎么死的?”
“那个冬天,村子里遭遇雪灾啦。外出工作的男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雪灾一埋,就埋了整整大半年呢。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好多人家都把自家养的狗杀了炖肉吃,可是阿良不动我,她还把自己的口粮分给我吃。阿良真好呀!”
阿大说起它的主人时,眼睛里全是亮光。阿良在它的口中,是这全世界上最好的人。
“然后呢?”我继续问道。
“没有吃的!老人们挨不住,先走了一批。然后是孩子们,最后才轮到女人们。阿良终日守在木匠铺里,寸步不离,最后没有吃的,也撑不住了。”
阿大说到这里的时候,喉咙里发出了呜呜咽咽的声音,声音中有些委屈。
“阿良的身体冷了,就倒了。这一倒,就起不来了。我起初以为她只是睡着了,可她躺了一天一夜,身子都硬了。别家人进来要抓了我炖肉吃,我就拼命跑。等那些人追不上了,再偷偷溜回去守在阿良身边。”
阿大停了下来不说话了,我继续追问道:“然后饿?”
“我看到阿良的灵魂从她的身体里站起来了,我能看到她的灵魂的,就追着她的灵魂跑。阿良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一个向上的楼梯,很高很高。和一个通往下方黑暗的楼梯,很深很深。阿良犹豫了一下,往下走去了。我有些害怕。我怕黑。可是我想着,也许和阿良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啦。所以我就追去了。”
“你确定你的主人还在这地狱中吗?”
“她在后面排着队呢!”
“咦?你既然知道她在后面排队,为何不直接去找她呢?”
“她……她好像……好像……在躲着我。”阿大说此话的时候,微微低下头,看起来有些难过,“每次我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她看起来并不开心,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阿大的眼神看起来十分失落,委屈地哼唧了几声。
我翻开排队名册,缺了几根手指的姑娘阿良……第93位,嗯的确在这队伍之中。
“如果她躲着你的话,那就算我帮你写了‘寻鬼启事’,也是没有用的呀。”
“那执笔大人,可怎么办才好呀!”
我思考了一下:“我可以帮你去问问她,今日是否愿意见你。”
阿大吐出了舌头:“好!好!”
我点上香,青烟徐徐升起:“一柱香内,我会回来。在我回来之前,不许离开椅子,不许拆家具,拆事务所,明白?”
“汪!”
我默念金符形成屏障护在周身,打开事务所的大门走了出去。
“93号!93号阿良!今日在吗!”我冲着门外长长的队伍喊道。
一个身穿蓝布粗衣,面色淡青,嘴唇皲裂,留着一头干练短发的姑娘飘到了我的面前。她的左手没有拇指,右手没有食指和小拇指。腰间系着一条麻藤编织而成的腰带,腰带上别了一把木匠锤。
“阿良是我,执笔大人寻我有何事?”
“阿大可是你的爱犬?”
阿良在原地怔了证:“大人怎知?”
“它今日上门拜访我,是为了寻你。它说它知道你在这地狱中,随你的灵魂而来,但你却不愿意见它,这其中缘由,你可愿细说?”
阿良的眼神突然冷了下来:“这狗真是傻的忠心,我和它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寻我,不要寻我!我如今已是这样一鬼,有什么好找的!”
“你对它来说还是主人,还有着很大的意义。生前走的匆忙,没来得及道别。也许现在是个时机,可以好好道别。”
“有什么好道别的,你让它走,该去哪里就去哪里,都跟我没有关系。”
“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
“你让它走啊!别再来烦我了!”阿良这么说的时候,鼻子红了。红鼻头在她青色的皮肤上,非常显眼。
“既然你已决定,我当尊重。”我稍稍欠身,转身往事务所的方向走去。在我快走进事务所的大门时,身后传来了阿良的啜泣声。
我重新回到木桌之后,阿大还在椅子上乖乖等我,眼里全是期待。
“执笔大人!执笔大人!”
“嗯,我见到你主人了,她不愿见你。”我瞟了眼香,刚刚过半。
“呜,呜……”阿大听闻此言,毛绒绒的身体像泄了气那样,瘫在了椅子上。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呜,我,我不知道。”
“你与阿良前世缘分已尽,现在她已不是你的主人了。你是自由的,想去哪里都可以。”
“可……可……我好想她呀……”阿大一边说,一边哼唧。
“她不想见你,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还是为自己思考思考接下来的去处比较好。”
“除了她身边,我哪里都不想去……”
我放下青玉笔,看着面前这团哼哼唧唧的毛球狗:“那就没办法了,你就只能在地狱里继续呆着了。你喜欢地狱吗?”
“我不喜欢!这里又臭又冷,还没有地方晒太阳,太不舒服啦!”
“那为何不去舒服一点的地方呢?为了自己?”
“舒服的地方没有阿良……”
“你在地狱里也没有阿良。她在这里,却不愿见你,这有什么区别吗?”
“至少,至少,这里离她近一点。”
我看着眼前的毛球狗,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好,若是你这么决定,那我尊重你,”香柱上的最后一抹灰落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要结束了。”
“可是我还没有解决问题……”阿大赖在椅子上不愿离开。
“我没有办法帮到你,我只是个写字的。”
阿大鼻腔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从椅子上几乎是流到了地上,体态比进门时要小了整整一圈。
它垂头丧气地往门口蠕动过去:“执笔大人,我不甘心,她为何不愿见我?”
“我也不知。如果她还愿意与你说话,你可以问问她。”我放慢了语速,希望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能稍微柔和一些。
“呜,好吧。”
“再见,阿大。”
“呜,再见,再见。”
毛球狗的身影哼哼唧唧地消失在了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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