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明三人绕过玄关,就看到了罗斯坐在沙发上,脸上挂着淡然的神色,但那不时瞄向“格瑞丝”的眼神,却出卖了他。
仔细观察,咀嚼肌的紧张,无处安放的手,这些地方都能看出他很激动。
看到满地的酒瓶,庄明有些吃惊,昨天自己来的时候客厅里面只有一瓶酒,还不是空的,怎么才一宿的功夫,就喝了这么多?可是看罗斯的眼神,好像并没有喝多,难道是千杯不醉?
“布尔吉先生,我们今天来还是想问问你有关于《莱特曲》的事情,其实格瑞丝昨天就和我们一起来了,但是她性子有些执拗,你也是知道的,就是不肯过来见您,今天我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把她带来的。”
庄明说完,还给了“格瑞丝”一个眼色,“格瑞丝”的脸上挣扎了半天,才用D语叫了一声:“爸爸。”
说完这个单词,便又闭嘴不言了,那傲娇的样子拿捏的十分到位,不去混演艺圈拿个影后什么的都屈才了。
就是“爸爸”这一个单词,让罗斯身体颤了一下,紧紧的盯着“格瑞丝”,半晌,才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放松了身体,靠在沙发上,开始一口一口的喝了起来。
罗斯这样的表现,是庄明没有预料到的,他不是应该热泪盈眶,然后“格瑞丝”再趁机问出《莱特曲》的事情,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就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说出来吗?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性情古怪到这种地步了吗?
就在庄明想要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罗斯饮尽了杯中的最后一口酒,叹了口气,说道:“你们都坐吧,小姑娘别装了,虽然不知道你用的什么办法变成了格瑞丝的样子,但是过犹不及,你应该知道吧。”
庄明三人闻言,都是一惊,这么快就露馅了?
“格瑞丝”渐渐的恢复成了余优的样子,当然,这其中的变化只有罗斯看到了,因为自始至终,在庄明和潘小鹏的眼中,余优就是余优,根本没变过。
撤去“貔貉术”,余优大大方方的坐到了罗斯对面的沙发上,然后还向庄明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坐在自己旁边。
见状,庄明坐了过去,潘小鹏也坐了下来,毕竟这次罗斯没有直接开口赶人走,说明还有商量的余地。
“布尔吉先生,我很好奇,您是怎么发现我的破绽的?”余优饶有兴致的问道。
罗斯看了庄明一眼:“昨天这小子说格瑞丝还在帝都,但是今天却说她昨天就和你们来了D国,那不是自相矛盾么?”
听到这话,庄明就是心中一紧,果然,昨天被催眠的时候,自己被他套出了许多话。
见庄明紧张,罗斯嗤笑一声说道:“你不用紧张,我对别人的隐私不感兴趣,昨天只是问了你是什么人,听说你是…格瑞丝的同事,就顺便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其余的没问。”
闻言,庄明松了口气,自己的秘密算是保住了,不然将此事告诉程仁,还不知道要被骂成什么样呢。
紧接着,罗斯又小声补充了一句:“真正让我知道你不是格瑞丝的,是那一声爸爸,自从我和她妈妈离婚后,她就一直叫我的名字。”说完,还自嘲的一笑。
“布尔吉先生,其实格瑞丝还是挺关心您的,她会经常给邻居打电话询问您的情况,只是她…嗯…她可能有些傲娇。”庄明安慰道。
罗斯没有说话,而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几口才缓缓出声:“你们想知道《莱特曲》的事情?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比格瑞丝多多少,早在几百年前,这首曲子就被我们的祖先列为了禁曲,后人不得研习。
只有在家族的笔记中,才有着一星半点的记载,曲谱也已经被毁,笔记中也只有一小段残缺的乐谱片段。”
庄明显得有些失望,但是还是掏出手机,把声音调到最大:“布尔吉先生,您能帮着听听这段视频里的声音是不是《莱特曲》吗?格瑞丝说有点像。”
罗斯没有说话,但是也没有拒绝,庄明便自顾自的开始了播放。
视频很短,很快就播完了,庄明还想着播放第二遍,让罗斯听个清楚,罗斯却摆了摆手:“不用再放了,这应该就是《莱特曲》,和笔记中记载的那段残缺乐谱,在旋律上很接近,不过也有些不同。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被有心人拿去重新改编,也不奇怪。”
庄明简单的把果果的事情和罗斯说了一遍,还添油加醋的说了她是多么的可怜,和父亲之间的深厚感情,只希望能够借此打动罗斯,让他说出他所知道的一切,帮助自己这方找到失踪的果果。
果然,罗斯脸上的表情随着故事的深入渐渐变化,看来自己说得还挺有代入感的。
罗斯沉默了半晌,沉声道:“如果这世上还有人懂得《莱特曲》,我想只有那个花衣魔笛手的后代了。”
“是那个叫蒂姆的人?”庄明当然还记得格瑞丝给他们讲的那个故事。
“嗯。”罗斯点点头。
“可是蒂姆带着那帮孩子走后,他不是就下落不明了么?”
罗斯摇头:“格瑞丝只看到了笔记的一部分,还有另一本笔记,上面对蒂姆的记载她并不知道。”
接着,罗斯就补全了哈默尔恩小镇事件之后的故事。
当年的蒂姆虽然一时气愤报复了小镇上的人,但这么做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少畅快的感觉,相反还会越来越失落。
伤心欲绝的蒂姆回到了比勒费尔德,找到盖多德•布尔吉,向他讲述了在哈默尔恩发生的事情。
盖多德听后,震惊之余,又很同情蒂姆。
130个孩子失踪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附近的城市,哈默尔恩的镇长悬赏5万金币,谁要是能找到失踪的孩子,或是抓住吹笛人蒂姆,就可以得到这笔巨款。
说起来也很讽刺,当初解决鼠患的报酬也才3万金币。
因此蒂姆在比勒菲尔德过了一段隐姓埋名的日子,可悬赏金额一涨再涨,看过告示的人也越来越多,蒂姆只能东躲西藏,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盖多德找到了一个地方,把他藏了起来,是在D国和奥地国边境处的一座大山里。
当时D皇鲁道夫一世正在与波西米亚王国争夺奥地的归属权,同年还爆发了规模庞大的起义,到处都在打仗,没人会注意到那里,蒂姆在那很安全,不过却也过上了野人般的生活。
每隔一段时间,盖多德都会带着许多生活用品去看他,但是突然有一天,蒂姆不见了,人去屋空,在他居住的木屋里还留有一张纸条,上面是写给盖多德的话。
我敬爱的老师,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不过就像您说的,人终究应该找到生活的真谛,所以我要去寻找我自己的人生了。落款就是蒂姆。
纸条的背面还有一句话,上面写着:如果有一天您需要找我,请拿着桌子上的信物,将它放到木屋旁那颗枯树的树洞里,到时我将会去找您。
听到这,潘小鹏忍不住问出声:“信物?什么信物?”
罗斯没有回答,而是起身向楼上走去,不一会就走了下来,手中拿着一个盒子,想必那里面装的就是蒂姆留下来的信物。
罗斯把盒子放到了沙发前的茶几上,潘小鹏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它,庄明和余优也好奇的看过去。
“这…您别告诉我,这是老鼠的尾巴?!”
潘小鹏说完,嫌恶的把盒子放回茶几上,双手在裤腿上来回的蹭,好像手上沾了脏东西一样。
庄明和余优自然也看出来了,不过由于没上手,所以反应没像潘小鹏那么夸张。
盒子里装的是一捆老鼠尾巴,由于年代久远,已经被彻底风干,不过还是能看出其原本的样子,因此潘小鹏才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什么东西。
“呵,少见多怪!”罗斯坐回到沙发上,又自斟自酌了起来。
“可就算信物还留着,几百年都过去了,那个什么树洞,说不定都没了,还怎么找人啊?难道要去那个木屋附近蹲点?对了,你们最近有去过吗?那个木屋还在吗?”潘小鹏恶心过后,问道。
“我对那个蒂姆的后代没兴趣,更没什么事能求到他们,去那个小木屋干什么,自从我们的祖先盖多德去世后,就没人去过那里了,也没人知道那个地方具体在哪。”
庄明听到这,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那布尔吉先生,您拿出这个信物是?”
“我们布尔吉家族的祖先,是听到鼠群的叫声,有感而发,创作出的《莱特曲》,而在奏响《莱特曲》的时候,会产生一种现象,那就是会让附近的老鼠聚集到一起,相互缠绕,以至于尾巴打结。”
罗斯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哦,对了,这种现象,被现代人称之为‘鼠王现象’。”
“鼠王现象?”庄明和潘小鹏表示不清楚,之前也没听说过。
倒是余优有所耳闻,给他们解释了起来。
鼠王是一种多只老鼠尾巴缠绕在一起的现象,这种现象的成因,至今还没有具体的结论,只是推测成因可能和鲜血、脏污、冰冻、粪便有关,亦或是单纯的巧合。
由于鼠王现象非常罕见,以前的人又迷信,往往认为发生这种现象是不祥的预兆,会和瘟疫有关。
“也就是说鼠王现象是因为有人奏响了《莱特曲》,那么只要知道哪里近期发生过鼠王现象,就能知道蒂姆后代的下落了?”庄明反应了过来。
罗斯点了点头:“没错,网上一搜就能找到,最近一次鼠王现象的报道,发生在3个月前,地点是D国的皮丁小镇,所以我敢肯定,你们想要找的人一定就在那里。”
“可是已经三个月过去了,人会不会早就离开了?”潘小鹏不确定道。
“管他呢,先过去看看,总比没有线索强。”庄明知道,罗斯只能帮到这里了,剩下的就要靠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罗斯看着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满意的点了点头。
庄明三人郑重的谢过罗斯·布尔吉,正准备离开,却被他叫住了。
只见罗斯犹豫半晌,才开口说出:“庄明是吧?如果你看到她,替我转达一句,有时间回家坐坐…她长大了,我不会再限制她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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