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只要我在这里,每天都会给你们做回锅肉的。”姚千寻觉得这个做回锅肉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大将军想吃,那就有。
“哎,就是不知道以后咋办,等到把鹤城攻打下来,我们就要回去了,你们也都要回家,到时候......”呼延大将军有点伤感了,不是对回锅肉的思念,还有对这两个小丫头的喜欢。
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她和姚千寻、黄莺莺建立了非常好的关系。
“没事啊,以后有的是机会,都在京城,想吃什么都可以。呼延大将军,张将军,周将军......几位都一起,我住的地方一是在莺莺姐那个地方,一就是在国医署。
如果你们想吃什么东西了,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来找我,只要我在,那就是义不容辞的陪你们。”
姚千寻端起了饭碗,盛了一碗汤,敬各位将军。
“行啊,我们就喜欢这样耿直的朋友,我们常年都在军队里,跟外界的接触也非常的少。为人处世也都很不行,所以有时候说错了什么话,你可不要往心里去。”几位将军也都站起来,给姚千寻和黄莺莺说道。
这友谊,就是在一瞬间,也就是一种缘分。有的人一辈子在一起都不能成为朋友,而有的人会在很快的时间,成为最好的朋友。
这一顿饭吃的非常的热闹,冯子坤和蔡茂桥给了呼延大将军很多的意见,而且两人最开始是被抓到了鹤城,虽然很多壮丁被抓了都关在一起。
可是冯子坤是关不住的,他每天晚上都要出去转一圈,让蔡茂桥给他打掩护。
所以地图就是这样来的。
呼延大将军对两位男士给于了高度的评价。
“人家抓的壮丁,就真的是壮丁,我们这两位抓的居然是奸细,哈哈哈,宁王殿下可能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败在什么地方?居然败在了给自己抓的壮丁手上。
来来来,本将军敬你们一杯,以汤代酒。”几位将军都举起了酒杯,敬冯子坤和蔡茂桥。
这可是最高的荣誉了。
吃了饭,姚千寻和黄莺莺帮着收拾,几位又开始去进行部署了。
冯子坤和蔡茂桥回来之后就全程的跟着将军们在一起,出谋划策,制定好了非常稳妥的计划,要一举拿下鹤城。
所以在冯子坤和蔡茂桥回来的这几天里,就是每天晚上可以见到面,其他的时间还是姚千寻和黄莺莺两人在一起。
终于确定了攻打鹤城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宁王做梦都想不到的。
把叶城安排好了,呼延大将军带着大军就开始朝着鹤城出发了。
江南郡,西北郡,大晋和宁王的人马正打的火热。
北部郡这边因为有呼延大将军在,把宁王的兵马几次的进攻都给打退了。
宁王其实是很聪明的,她从江南郡,西北郡,北部郡三地开始进攻,正好对大晋的京城形成了包抄的局面。
可是她到底是低估了自己的姐姐,大晋女皇可不是省油的灯,在宁王的人四处闹腾的时候,她没有去制止,就让宁王有了一种大晋女皇陛下没有防备的错觉。
其实大晋女皇是故意的!!
江南郡,西北郡,宁王的兵力其实不是很多,集中的都在北部郡,想从北部郡给大晋致命一击。
可是大晋女皇把最好的大将军呼延顺华派在了这里,就把北部郡的宁王的人都给堵在了这里,不能出去。
三足鼎立的局面就只有两只脚了,那肯定就有一些局限。
如果现在呼延大将军把北部郡拿下,鹤城拿下,那就会给宁王的军队一个震慑。
所以能不能一举拿下鹤城,真的是整个战役的关键所在。
鹤城就好像是一块硬骨头,非常的不好啃。
“我们两就把后勤的工作做好吧,这从叶城到鹤城,有十天的路程,一定要让将军们吃好喝好,休息好,才可以让他们有力气去打胜仗。”
姚千寻对黄莺莺说道。
两人在随军的这几个月里,关系就更好了,简直就成了生死之交。
黄莺莺对姚千寻言听计从,只要是姚千寻说的,她都会无条件去遵从。
每次她的手起水泡了,脚起血泡了,姚千寻都会无怨无悔的帮她把疗伤,她做错了事情,姚千寻和她一起受罚,饿了,姚千寻总是能想到一些吃的,做给她吃。
当她受不了那个苦的时候,姚千寻会帮助她,给她讲一些好玩的事情,没有刻意的去讲什么大道理,只是单纯的让她开心而已。
“千寻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为大晋做什么贡献,只知道赚钱,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过的痛快。
国家大事对于我来说真正的是太遥远了,遥不可及。
可是这一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军人的不容易,国家的不容易......”黄莺莺说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心酸,她一个正宗的皇室成员,却从来都不知道要为国家负担什么。
“你这个人,没有经历过这些当然是不知道严重性了。我也不知道的,只是现在经历了,才知道,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姚千寻安慰着黄莺莺。
黄莺莺拉着她的手,她的母亲和父亲都宠爱她,她的姐妹们也都让着她,丈夫也从来都不会说她什么,所以她是非常幸福的。
可是跟姚千寻在一起,姚千寻也什么都不说,却用自己做的事情去感化她。
呼延大将军对她的严厉,多次让她委屈的不行了,可是是姚千寻带着她度过了一个有一个的考验。
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千寻,我好喜欢你。”
“莺莺姐,我也喜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在京城也不可能住的那么舒服,也不可能把生意做起来,这就是缘分吧!”
两人相互的夸了一会儿,然后把身上背着的东西往上理了理,加快步伐跟上军队的步伐。
黄莺莺想起自己刚到军营的时候,走路的脚上不停的起泡,姚千寻给她弄好了,第二天一走就又会起泡,到了后来起的是血泡。
现在的她,脚上已经都有了免疫,走再多的路都不会起泡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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