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pride)”
大不列颠大学宿舍。
偶然在网络上再翻看到关于《七种罪》的评论,
席原再将已经看完过一遍,放在桌边几天的《七种罪》在拿了起来。
翻到了“傲慢篇章”。
对比网络上大多数喜欢,或者说觉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实他更觉得“傲慢”篇章写得最好,倒不是说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纯粹就是个人感官上的偏好。
这会儿,他才翻开,原本坐在一边刷着手机的大不列颠室友也紧跟着凑了过来,
拖了张凳子,坐在席原身后,也看着《七种罪》翻开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经看过了,还准备自己买本回来吗?”
席原没去看书, 转过头问。
“哦, 这本书看得我实在是太难受了, 他是本好书,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几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网络上的消息,说会有作者ABC的签名书,我准备等等再购买。”
“傲慢篇章你没看?”
“看过了,一个擦鞋泊车的人的故事,看完了过后彻夜难眠。不过不妨碍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后再彻夜难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后彻夜难眠,我也难以放下这本书不看,这本书的故事就是有那样的魅力。”
大不列颠室友有些夸张地说道。
席原摇了摇头,没再说话了。
转过头,看着手里拿着的,翻开的《七种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颠室友看着纸页上的字句, 渐随着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个有些绝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过的室友所说,
是一个擦鞋泊车的底层人,卑微的如同尘土,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诺维勒,但整个篇章的故事中,从未有人叫过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现在他的自语中。
诺维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国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这个国家军阀与黑恶势力并存,政府的力量被挤压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许存在的富人区才能发挥作用。
自然而然,就导致这个国家秩序混乱,某些原本该在阴影中的产业异常繁荣。
即便是诺维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或是死于黑帮仇杀,乃至黑帮军阀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个城市泾渭分明的分为富人区和贫民区,富人区的秩序有黑帮和政府力量共同维护,而贫民区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着各种阴暗和犯罪。
而诺维勒就是这座城市最底层的民众之一,即便是做着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气昂,即便是一个黑帮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而事实上,或者说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顾客。
书中描述, 诺维勒岁数已经不小, 大多数人见到他时,他都是佝偻着腰,有些驼着背,低着头,
靠着给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车为生,他没有房屋居住,但有个固定住所,在一处公园里的亭子底下,
公园夜晚不对外开放,诺维勒夜晚便背着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为此,他需要支付给看守公园的人一笔钱,并在第二天公园开放之前离开。
而诺维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为他父亲也曾经是个擦鞋的,
只是他父亲比他混得好,曾经在一个大酒店门口有个固定的位置,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诺维勒只能流连于一些混乱的街区,大多数时候都是某条街道的旁边,
诺维勒是一个自卑而骄傲的人,
他常常觉得自己或许也该是个大人物,
但生活的现实和他的畅想完全割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对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里。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这种背景下展开。
“……化着浓妆,穿着最艳丽的衣服的一个妓女,从街边走到了诺维勒的跟前。”
“诺维勒是低着头,弯着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脸上的浓妆,只能闻到妓女身上浓郁的,还未散去的烟味和混杂着劣质,刺鼻浓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着的勾丝便宜丝袜。”
“这是个妓女,是个便宜的妓女,身上喷着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许是身上有体臭,或许只有那些没钱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这样的妓女。”
“诺维勒这样想。”
“同时将头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着妓女脚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觉得他看着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给我擦了’”
妓女的声音响起,她从没注意诺维勒,
她现在的动作就像是走到路边的台阶边,擦去脚上沾上的泥土,
谁会对台阶过多关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会还你一双干净崭新的鞋,用来搭配您修长笔直的大腿。”
诺维勒将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说道,
因为诺维勒的赞美,妓女低下了些头,看了诺维勒一眼,
这个弯着腰,低着头,手上跟脸上皮肤粗糙发皱的老头嘴里吐出这样的夸赞,让她觉得有些反胃跟恶心。
皱了皱眉头,妓女强忍着恶心,等着诺维勒拿着布将她脚上的皮鞋擦干净,就一把将一美元的钞票扔在了地上。
诺维勒笑容满面的去捡,将钱捡起来后,妓女已经是走远了,
诺维勒直起些腰,抬起头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着急着招待客户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货色,
或许哪天他也能光顾下。
诺维勒这样想。
就在这时候,又来了位客人,
提着袋子脏了的皮鞋,昂着头从诺维勒身侧走过,
倒不是对诺维勒趾高气昂,诺维勒就是个擦鞋匠,还没有什么能让别人趾高气昂的。
客人只是将袋子脏皮鞋扔到了地上,
说了声,“等会我来取”。
就径直走了,也没等诺维勒答应,
或者说就没想过诺维勒会拒绝,
而事实也是这样,
诺维勒在听到旁边有声音响起的同时,
就赶紧再弯下了腰,低着头,连忙应着,
“好的,我一定给先生你擦拭到最干净。”
诺维勒连来人的脸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过去那人身上穿着西装西裤,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装的。
还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呢,
或许就是装腔作势的小混混吧。
诺维勒再看着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积累的灰尘和污垢,
这样想着,
在蹲下身,在街边坐了下,
低着头,拿着布擦拭着这些皮鞋,
擦着擦着,似乎是想到什么,
诺维勒找出了双最好的鞋子,将那鞋子拿着布一点点擦拭着最干净,
就像是崭新的一般,还反映着些光,
只是鞋面上还是有鞋穿久了留下来的褶皱,诺维勒不是很满意。
将这双皮鞋拿到了手里,诺维勒先是抬起了些头,然后才再直起了一直佝偻着的腰,
朝着四周来回张望了圈,已经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围也没有过路的人,
诺维勒放心下来,再低下头,望着手里这双干净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发亮,
脚上互相蹬着鞋跟,着急忙慌的将自己脚上穿着的双破旧老鞋脱了下来,
就要将手里这双干净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过跟着又顿住动作,
满地找了找,找了两个干净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脚上,
再连带着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干净的,最好的那双皮鞋,
不过那双皮鞋比他的脚小,诺维勒只能垫着脚后跟站着,
穿着这双崭新干净的皮鞋。
“……诺维勒,你今天怎么能穿这样不合脚的鞋出门呢!”
诺维勒直起了从来佝偻着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着的头,
他垫着脚,穿着那双皮鞋,似乎自己也变高了些,俯视着周围,
“你这个擦鞋的,将我的皮鞋擦干净些!”
诺维勒昂着首,对着眼前空空荡荡的地方说着,
似乎穿着这双好的皮鞋,他也变成了更高贵的人。
不过,不合脚的鞋只能让他垫着脚,
套在脚上的塑料袋,没动一下,就让他脚上发出声响。
……
“呼……”
席原看着这段,长吐了口气。
文中这段剧情描写的十分滑稽而荒诞,
但就是这样荒诞的剧情,将一个卑微如同尘土擦鞋匠的幻想与现实的割裂体现的淋漓尽致。
以至于明明是滑稽的场面,却让读者笑不出来,反而感觉到内心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这段剧情时,依旧觉得压抑的难受。
长吐了口气,才勉强缓解。
“哎……”
旁边大不列颠室友也叹了口气,
席原转过头望了眼郁郁的室友,才回过头,接着看着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还在继续。
诺维勒偷偷穿顾客鞋子的事情并没有被发现,
诺维勒仅仅是穿了很小一会儿,只是看到很远处有人来了,
就赶紧将鞋换了回来,再恢复了先前那种弯着腰,低着头的模样——即便很远处走过的人并不是先前那顾客,
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他诺维勒还是紧紧低着头,害怕被发现,
而当那原先的顾客回来时,诺维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着头,将腰比以往都低得厉害,将刚才他穿过的那双鞋,放到了那几双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发现一丝蛛丝马迹,招来一顿毒打,
而事实上,这客人根本没有闲心去关注这样一个卑微如同尘土人的反应,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钱便走了。
但这却也将诺维勒这个卑微小人物的谨小慎微体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深深埋着头,弯着腰的诺维勒在整个过程中还一直想着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这个客人究竟是做什么的,这么快就去而复返,
说不定就是来和那妓女私会的某个小混混。
等着客人走了,诺维勒嗤笑了声。
文中,
剧情再往后,
诺维勒坐在街边等了许久,都再没客人过来。
他就一直佝偻着腰,低着头,
街道跟路上的人来来往往,他都只能看到来往人身上的衣着,
看不到还在那之上的脸。
而诺维勒就对着这些过路人身上的鞋子,裤子,心底暗暗点评着。
“鞋子这么旧,全是灰,却又要穿出来。难怪不肯过来我这擦鞋,怕是连擦鞋的钱也没有。”
“开着车?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机……做些什么工作不好,却非要在别人面前当狗。”
“穿着这么艳丽,也是个妓女吧,看这穿得崭新,怕是收费很贵吧。”
“……给我儿子鞋子擦干净,要是有一点不干净,我就不给钱。”
一直等到傍晚,来了个泼辣的妇人,带着个穿着学校校服的学生,
“这可是学校的鞋子,你别给我儿子擦坏了,那学校里的同学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干净的。”
“那可最好,不然这双鞋子那可赔不起,那可是在学校买来的皮鞋……”
诺维勒在这泼辣妇人不停念叨声中,
结束了这今天最后一单生意,
等鞋子擦完,妇人却说擦鞋的时间花得旧了,耽搁她儿子的时间,
只愿意给诺维勒五十美分,诺维勒和她纠缠了阵,
最后妇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带着她儿子跑了,
有风刮来,吹着地上的五十美分到处飞,诺维勒去追钱,回过头来再去追那妇人,就已经追不上了。
诺维勒就看着那妇人离开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着这样破烂的皮鞋,却要专门来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么样的学校。”
到这时候,已经是傍晚。
太阳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经看不到行人,
诺维勒也开始慌忙收拾着东西,
这条街道相对混乱,而到了晚上,这里黑帮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动,就更混乱了。
诺维勒不是觉得自己害怕了,
他觉得,自己即便是拼命,也能打赢一个小混混,
但那种小混混就像是厕所里的蛆虫,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伤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们可能就等不到这片街区唯一一个擦鞋的人,
虽然或许那些人并不那么需要。
“……哦,诺维勒,你怎么受伤了。”
“戴薇丝太太,不用担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诺维勒心里还像是排练一出话剧一样,
上演着和现实割裂的故事。
……
文中剧情继续,
收拾着,背着行囊的诺维勒,回到了那公园。
公园这时候已经关闭了大门,
诺维勒背着行囊,是从公园边上的围栏,有些艰难着翻了过去,
围栏上的钢条断裂了一根,还挂了一下诺维勒的裤子,将诺维勒的裤脚后面挂出一个洞,
让诺维勒再骂了一句这公园的设施。
这公园晚上是不允许进人的,
而诺维勒给公园那工作人员的钱,只是让那工作人员不告发的钱。
背着行囊,诺维勒往着自己每天住的公园亭子底下走去,
这个亭子是公园最好的地方,诺维勒是这样认为的,即便是下雨的时候,这个亭子也能遮挡风雨,
比公园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这公园是不止诺维勒一个人居住的,
还有着不少的流浪汉,也会在晚上翻进来,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么挡雨挡风的地方。
而诺维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给了那工作人员钱的原因。
但今天,
诺维勒回到公园里,常住的亭子底下,
却看到亭子底下却已经住了个人,
是个有些魁梧的年轻流浪汉,自然比老迈驼背的诺维勒要健壮,
诺维勒有些愤怒,
这是他睡觉的地方,怎么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给了钱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长凳子上的流浪汉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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