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被解读的五花八门,可是影迷们却乐此不彼。
而伴随着电影的火热,过度的解读也是必然的。
很快地就被人开始朝着现实共鸣的方向解读。
比如某位网络影评人以“你还记得最初的梦想吗?”作为标题。
“电影内容太多,思想太丰富,今天只挑一个来讲。相信阿星打劫哑女这一段一定让许多观众心动,初看时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至少我第一次看时为那个唯美的画面所感动,觉得搞笑又温暖。再看一遍,两遍,三遍以后,曾经的暖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意和无奈。
这一切要从“难道我学过如来神掌也要告诉你吗?”这个镜头讲起,小时候的阿星将维护世界和平作为自己的梦想和责任,“我不入地狱谁入”这句从卖书人(也不好说他就是骗子)口中说出的话一直刻在阿星的脑中,成为后面彻底醒悟的一个契机。
不过回过头来,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买这本《如来神掌》,在成人眼中这不仅是一个再低俗不过的骗局,且无论真假这本书本身也是毫无价值的,因此这一段成了人们的一个笑点。突然想起在在《喜剧之王》上映的时候李易说过,他认为《喜剧之王》是悲剧,可是人们却都把它们当喜剧看。
其实人们只是忘记了,忘记了自己曾经天真的样子,忘记了年少的“荒唐”。成年后加入生存保卫战,身处鱼龙混杂的社会,每日面对柴米油盐的繁琐,曾经的纯粹被消磨得一干二净,梦想什么的遥远得就是个笑话。偶尔想起时,感叹一句“还是童年好!”,将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们都知道年纪大了总会喜欢怀旧,特别是郁郁不得志的时候,更喜欢提当年之勇,日子还是要过,饭还是要吃,世界多一个我少一个我有没有关系我又干我何事,只知道钱和女人才是现在的奋斗目标。
“放开那个女孩!”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小阿星冲了出来,对为首的男生使出新学的如来神掌,受到的却是小流氓们的围攻和对自己梦想的侮辱,我想他并不是因为在女孩子面前丢了面子而落荒而逃,而是无法面对梦想被人残酷得踩在脚下的现实。
就像我们每一个人,曾经都怀揣着一个伟大的理想,但都无法避免得受到周围人和环境的打击,大多数人因此一蹶不振,从此放弃那个曾让自己兴奋不已的梦想。就像影片中的阿星,规规矩矩得跟着大流走,学狠做坏人进斧头帮来得到钱和女人,除此之外无他法,因为奇怪的梦想总会破灭。
他将曾经的自己锁了起来,丢进了一个黑暗的角落,直到当年那个哑女的出现,打开了这把锁,曾经的屈辱,骄傲梦想在这一刻全部想起来了。阿星望着哑女手中的棒棒糖,你还是那个女孩,可我还能是当初的我吗?
锁开了,人却不愿意出来,呆在黑暗的角落见不到光明。手一挥,棒棒糖撞碎在墙壁上。不愿想起曾经的自己,不敢面对哑女即是不敢面对自己,阿星再一次落荒而逃。
面对追上来的胖子跟班,阿星把钱塞给他,想让他把钱还回去,他不想做坏人,可是却连这样的话也不敢说出口,反而对胖子连打带骂。他内心的痛苦绝不比表现出来的少一分,只是像大多数人面对无力改变的现实时除了向身边的人发发小火还能怎么样呢。路又何曾是自己想怎么选就能怎么选的呢,记起梦想了又能怎么样,真有这么容易实现当初就不会放弃了,所以谁说健忘不是一件好事呢。
毕竟无知是减弱痛苦最好的方式。
作为影片的主人公,阿星最后还是成功了,找回了那个最真实最纯粹的自我,最极致的表现在于他被火云邪神打得不成人形后还要捡起手旁的木块反击,尽管明知是以卵击石,却仍不肯对邪恶势力低头,坚持梦想哪怕以生命作为代价。”
同时越是解读,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部电影似乎有着太多太多的谜团。
当然有正儿八经的解读就同样的有奇葩的各种解读。
比如针对酱爆的解读,以及龅牙珍的解读。
有网友提出一个灵魂之问:“为什么酱爆总是喜欢露半拉屁股呢?”
底下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也许是因为松紧带松了?”
“会不会是他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在展现某种行为艺术?”
“有没有可能,他其实只是想让大家看看他的身上其实有一些地方是很白嫩的?”
“酱爆作为一个理发师,一个梦想当大侠的人,一个喜欢包租公的人,一个十分有追求的人,为什么总是喜欢露半拉屁股呢?这个问题问的好,你要是觉得他只是在猪笼城寨露屁股,那你就错了。在全片末尾,酱爆出来约会了,对妹子来了一个壁咚大招,看他的屁股。
也是露半拉的,为啥呢?出来约个会也要这么奇葩。在最后猪笼城寨的人都出来逛街了,大家都一改在家里那种邋遢的样子,包租公换下了睡衣,包租婆卸下了卷发夹子,换下了睡袍,龅牙珍也换了衣服。只有酱爆特立独行。
《功夫》里面出彩的奇葩很多,龅牙珍只是在面容上吸引目光,酱爆完全就是一个行为上的奇葩,让人感觉忍俊不禁,进而哭笑不得。
其实我们往深了看,其实你会发现酱爆这个人很可怜,他并不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做这个造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需要随时随地,地,拉屎。
别笑!认真点,酱爆有没有可能真的是连撑到厕所都办不到,就那么就地一蹲就那啥了。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处于这种状态,连裤子都无法提上,随时要保持战斗状态呢?
从细节上看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酱爆实乃高人!
但是有没有可能正因为如此,比如包租公包租婆之所以退隐江湖是因为亲眼看着儿子被打死,而酱爆为什么退隐江湖呢?
我认为真的有可能他被打伤了,不得不随时半拉着屁股,以备不时之需!
好吧,我们来看细节!
酱爆最清楚街坊们各个都武功高强,深藏不露。
另外,酱爆是这样一种人。
第一,我行我素,不入俗流,不在乎世俗的看法。从洗澡脱裤子,露屁股可以看出!因为没有人像他这样,他是特立独行的!
第二,桀骜清高,不畏强权,性格坚定。无论小混混还是大混混,眼神都是依然坚定,我不怕。
试问如果只是普通人,又怎么可能不怕呢?所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傻,一种是实力!
第三,业务熟练,叉叉叉,剪头只用三秒。
第四,十分自信,剪完头后说:“很漂亮吧?”
说到练武奇才的时候:“很明显,我就是这种人。”
第五,反应机敏,停水立即想到包租婆干的,阿星那么深的一句玩笑话竟然立即领悟:哦,原来你勒索我!!
第六,处事冷静果断,被勒索后,看到千千万万个我都凑上来,知道事情闹大,立即上报给负责人--包租婆!
第七,对周遭形势判断十分清楚,就算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所以这绝对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隐藏极深的角色,要么高手,要么真的傻!”
“楼上的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那么问题来了,所以,真的有一种病是那啥随地随时的吗?”
还有人问到:“龅牙珍是做什么工作的?”
“这个问题真的问倒我了,所以她到底做什么的?”
“有没有可能她其实是个牙医?”
“神特么的牙医,要真是牙医干嘛不给自己的龅牙来一下?”
“影片里好像没介绍。但是她每天就是一副闲在家里的打扮,卷发夹子+睡袍,活脱脱就是一个瘦版包租婆,说明她至少不用出去工作的,可见她看着也衣食无忧过得很小资,还帮人交三个月房租。但是她经常要做衣服,开头就是她在裁缝店里让老兔子把裙子的叉开高点,说明她要时常出门见人。
那她究竟是做什么的呢?第一反应该是做皮肉生意,可是她被包租公骗亲一下就反应很大,而且行为做事很有底气。做皮肉生意?不是,在猪笼城寨做皮肉生意,早就饿死了。那是做什么?
影片末尾那个片段,可以帮助我们看出端倪。
没错她和四眼仔凑一对了!
想了好久,我得出一个沉痛的事实,龅牙珍是四眼仔的小三。有人说小三还住猪笼城寨啊?龅牙珍住猪笼城寨不是因为穷,当初包租婆要赶老兔子他们走的时候,龅牙珍出头,一出手就能拿出九十块,说明她是很有钱的。为什么住在这里,不得而知,但至少从龅牙珍有钱这个细节说明,四眼仔是很爱龅牙珍的!”
同时对于电影里面的各个角色也被拿来解读。
这是很多电影都没有出现过的情况,当然,《功夫》本身也是一部群像戏。
“鳄鱼帮帮主,极其嚣张跋扈,目中无人。
支撑他的,是鳄鱼帮的手下,是人们对恶的怕。当他遇到了比自己更强大更恶的斧头帮,就只能夹紧尾巴做人,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琛哥,斧头帮帮主。面冷心狠,自私无情。但是有一点小聪明。
先逐个吃掉鳄鱼手脚,最后翁中捉鳖,吃掉鳄鱼头。我们只知道他吃掉鳄鱼帮,但不知道他用同样的办法吃掉其他多少只“鳄鱼”,独霸上海滩。
没用的人(鳄鱼夫人,倒茶小弟),他杀人不眨眼。
有用的人(开锁主角),他留个后路。
自己办的掉的(各种小帮派),自己人去做。
自己人办不掉的(猪笼城高手),请人去做。
可惜野心和能力不成正比,德不配位,死在了自己的脾气上。
苦力强,性急脾直,方正不服软。
裁缝,温和幽默,看透不说透。
阿鬼,处事圆滑,谦卑,还会英文。
以他们为代表的武林高手隐没在最不起眼的猪笼城,隐没在茫茫人海一隅。
他们,都是孤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或许根本没有,或许都已死去,或许因不愿连累家人而流落。
猪笼城不是心里的家,但却是能让心平静下来的地方。所以他们才会去保护这个地方,这里的人。
暗淡的夕阳下,三个人在楼梯相遇,惺惺相惜。阿鬼说“原来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早知道就不会这么寂寞了。”生活剥夺了他们的所有,连最喜欢的功夫也要躲着别人,剩下的,只是活下去。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知音难求,但谁又知道,他就是每天都在门前扛麻袋的人,每天拿着针线缝衣服的人,隔壁铺子起的最早做早点的人,每天打招呼却一点都不熟的人。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与海的距离,而是你也喜欢我的喜欢,却开口难言。我们只能当路人,只能做过客,只能亲手抹杀了巨大的可能,孤身一人,寂寞的活着。
最后那句后会有期,却变成了对彼此最大的祝福和最大的遗憾。
包租公包租婆,当初为了比武活活看着儿子被别人打死。
世上最悲痛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抛下了所有,只想在猪笼城过着平凡的日子,碰碰跳跳,打打闹闹。
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跟大家吵架。只有这样,才会觉得,自己还活着,还有一点存在感。
房租交不起先欠着,有人惹事出来出头,出了事先让大家走。他们是猪笼城的建造者,也是大家暗地里的守护神。
火云邪神,自私自大,不择手段,只想成为第一,只能自己是第一。
难得的天份和刻苦的练习,也确实让他拥有非同一般的实力,但是成为第一的执念也让他迷失。
也曾受伤濒死,也曾受到偷袭,受伤也会留下疤,被踩脚趾也会疼,但是他要成为第一,只能使他成为第一,不管是什么手段。
第一次被包租婆打败,他假降,说“小弟甘拜下风”。第二次被阿星打败,又假降,说“投降了”。当阿星说“想学啊你,我教你啊”,他眼含热泪,诚心跪下说“我输了”。
真正的输,不是你把我打赢了,而是我在你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主角,从头到尾没有名字。
却也有很多名字。是小恶棍口中的“傻子”,是包租婆口中的“王八蛋”,是琛哥副手口中的“那个谁”。
当他看到哑女的时候,他认出了她,二十多年没被别人正眼看过的他将要被突然奔涌的暖意冲垮。但是,他算是什么,除了身边的胖子什么都没有的人,凭什么当她的英雄。
他打掉她手里的棒棒糖,揉碎了她对他的期许。
他笑着,大笑着,没心没肺的大笑着。是在笑自己的懦弱,在笑自己的一事无成,在笑自己的无能为力,在笑自己那可笑的尊严。
他从小的愿望是世界和平,却被别人当傻子。他改正归邪当恶棍,可除了身边的胖子没对其他人动过手。琛哥看上并利用了他的专长,去找火云邪神的时候,想到血流成河的画面,他迟疑了,可他决定做个恶人。但是将要飞黄腾达的他最后选择了心里一直存在的善,用木棍打了火云邪神,却被无情暴打。
在那样的世道里,做一个好人,好像就是异类。
就像在现在这个社会,能真正保持自己最初的想法,做真正的自己,也是万难的坚持。
就像故事的开头,你相信那是本武功秘籍,它就帮你惩奸除恶,你相信它是本小人书,它就只供娱乐。你相信世间的真善美,它就会有。
关键是我们心里,是不是真的去相信一件事。并一直去坚持着。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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