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乔带席兰廷去逛夜市了。
是燕城大学旁边的夜市。
吃饭之前,他们俩还去大学里走了走。
燕城大学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了,搬迁了一次,重建了一次。除了“燕城大学”这四个字,其他都改了。
医学院也不是当年模样。
“以前总是叫姜燕瑾替我洗碗,他时常敷衍我。”云乔说。
席兰廷:“该打。”
“但他离世的时候,跟我道歉了,说应该更努力孝顺姑姑。”云乔说,“他一直没有结婚,他妹妹出国、静心结婚后,他活得很孤单。”
又说,“他毕业后就去做生意了。做生意倒是赚了点钱,但从来没落在自己口袋里过。我见过那么多人,独独姜燕瑾,一腔赤诚为了家国。”
其他人,多多少少有点私心——要照顾自己的父母、朋友、爱人和孩子,在报效家国的同时,也会顾好自己身边的人。
姜燕瑾却毫无杂念。
他妹妹和程回出国、母亲去世后,他彻底跟父亲和家族划清界限。
抗战时他亲叔叔做了汉奸,也是他亲手去暗杀的。
云乔时常想起他。
初遇他,觉得他怪怪的很不喜欢。他面白似玉,为人冷傲,像是个被权势与富贵宠坏了的娇儿。
而后了解,才真的佩服他。
她没有特别佩服谁,除了姜燕瑾。
人族的伟大,让云乔瞧见了真正的力量。这些力量,也是后来支撑云乔走下去的动力。
那时候民族多艰,每个人身上都承受了负担家国的重任,每个脚步都很重。
现在的孩子们,个个活得轻盈。
云乔更喜欢现在的人。
富足而美好的日子,并不常有。一旦身处其中,就应该放肆享受。
——这也是他们上一辈人努力的意义。
云乔和席兰廷在大学城旁边的夜市里,选了个店吃米线。
这家米线做得特别好,时常有网红过来打卡。上网搜燕城大学附近的美食,推荐第一名肯定是这家。
不管店家是不是做了营销,反正是把名气打了起来。
米线店的规模比附近所有小店都大,一百多平的大堂里,摆放了二十多张桌子,显得很拥挤。
人坐得满满当当。
云乔和席兰廷等了一会儿才有座位。
他们俩要了三鲜的。
席兰廷一开始不以为意,而后尝到了,难得夸奖了句:“汤底不错。”
“好评如潮,说明真的不错。”云乔说。
席兰廷:“估计是用了很新鲜的食材。”
新鲜这种口感,非常奇妙,不太好形容,但吃到了都会觉得很舒服。
哪怕挑剔如席兰廷。
“我就说很好吃吧。”云乔笑道。
这一刻,她像是回到了她的学生时代。
在席兰廷离开后的岁月里,云乔努力支撑起他留下来的摊子,照顾他们的毛孩子,接管医院和其他生意。
她彻底变成了“家主”。
她总以为,自己老了。百年光阴没有消磨她的外貌,却风蚀了她的心。
然而和席兰廷在一起,她像是蜕了这层百年的壳,又变成了一个少年人。
吃到了很好的米线,云乔和席兰廷都开心。
回去时,她还顺手排队买了两支棉花糖。
“哥哥,给你一朵花。”她扬起脸笑。
席兰廷定定看着她。
路灯葳蕤光线中的她,面容姣好,眉目绝俗,胜过这世间最美的花。
她现在会用些奇怪的称呼叫他:老公、哥哥……
然而每个,都能让他心头一酥。
云乔咬了一小口棉花糖,舔了舔唇:“好甜啊。”
席兰廷俯身,在她唇上吻了下,赞同:“的确很甜。”
和太太约会,吃什么都是八珍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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