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不过一棵树》
霍初雪&贺清时
文案:“庭有枇杷树, 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今伐之,为博小娘子一笑。小娘子笑靥如花,恰似吾妻年少之时。”
这也是一种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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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棵树
霍初雪已经轮轴三十六小时了。最后一台膝下截肢术结束,她慢腾腾地走出手术室, 感觉身体彻底被掏空,透支了。
病人家属, 一个年过半百的妇人,看到她出来, 忙快步迎了上去,焦急万分,“霍医生,我儿子怎么样?”
“您放心,手术很成功!”她解下医用口罩, 如是说。
“谢谢您霍医生,真是太感谢您了!”
“不客气。”她扯出微笑, 却发现自己笑得格外无力。
太累了,筋疲力尽, 连笑都没力气了!
她不再逗留, 转身往休息室方向走去。
凌晨四点半, 整栋医院大楼都格外寂静。浓郁的消毒水味道混在空气里, 挥之不去。
在休息室勉强眯了几个小时, 到了上午八点她和同事交接班。
姑父陈清源看她满脸的疲惫,心疼地说:“赶紧回去补觉, 明天来家里吃饭。你姑姑都唠叨好几天了。”
“知道了。”
她口头答应着,却没放在心上。她家姑姑铁定是受了母亲的嘱托来给她做思想工作的。她一上门估计就会有相亲对象坐在那儿等着她。她才不上当呢!
回到家,洗了个澡。头发还没吹干,周末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小雪,你到哪儿了?你爸妈可都已经到了。你是不是迷路了,要不我派人去接你吧?”
霍初雪:“……”
医生一旦忙起来就容易忘事儿。她怎么忘了今天可是周末结婚的大喜事!
两人青梅竹马,却是有缘无分。周末和邹依从高中毕业一直走到了现在,如今都要结婚了。
霍初雪没什么好惆怅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就冲这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周末结婚她就不能缺席。
“你别派人来接我,我已经快到了。”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事实上她连门都没出。
电话那头周末深信不疑,“那你抓紧点啊!大家伙可都在等你呢。”
“嗯。”利索地挂了电话。
霍初雪开始翻箱倒柜找衣服,随便找了件衣服套上,她拿上手机钱包就出门了。
周末的婚礼走的是乡村田园风格,婚礼放在横桑周边的一个小县城扶桑县举办。邹依是扶桑本地人,也算是就近安排。
扶桑原本是西南边境一个很落后的小县城,交通闭塞,民风彪悍,毒/品盛行。但最近几年国家重点开发治理,大力发展旅游业,扶桑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迅猛。
三月初,正是扶桑县的旅游旺季,临时买票自然是买不到了。霍初雪别无选择,只能自己开车过去。
乡下人结婚重头戏都放在晚上。距离新郎新娘拜堂还有不到九个小时。
从横桑市区开车到扶桑县需要近五个小时,这还是在没有堵车的情况下。
阿门保佑她能赶得到周末的婚礼!
——
这个季节去扶桑县旅游的人有很多,高速一路都在堵。
车子一上高速,她便接到了母亲凌萌初的电话。
“小雪你到底到哪儿了?”
“刚出市区。”对母亲她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实话实说。
凌萌初:“……”
“那婚礼你还来得及么?”
“我尽量赶时间。”
“那你注意安全,实在赶不及也没事儿,你周叔叔和阮姨会理解的。”
“嗯。”
——
不得不说,老天爷还是厚待她的,在拜堂前半个小时她赶到了。
今天是周末的大喜事,年轻的男人格外意气风发。
和周末比肩而立的邹依一身白纱,高贵大方,浅笑吟吟。再也不是高中时那个总是微微躬着背,沉默寡言的小女生了。
两人既养眼,又登对。
新郎新娘拜堂后,接着就是上酒席。一直闹腾到晚上八/九点。
当天晚上霍初雪下榻在附近的酒店。
第二天一早霍声远和凌萌初就先回横桑了。霍初雪轮休三天,她打算在扶桑县玩两天再回去。
扶桑县有座岑岭山,以盛产酸梨闻名。一整座山上都种满了梨树。
三月份正是梨花盛开的季节,千树万树梨花开,满山雪白。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观赏。
霍初雪正好赶上了这个好时节,自然不愿意错过。何况平日里她能出来旅游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周末和邹依想要一同陪她前往岑岭,邹依还能给她当当导游。不过她委婉拒绝了。人小夫妻刚新婚燕尔,正是甜蜜,她怎么好意思叨扰人家。
她一个人驾车去了岑岭。
通往岑岭有很多条路线,可每条都是山间小道,蜿蜒曲折,车子上不去,只能徒步上山。
霍初雪在山脚定了酒店,把车子停在酒店停车场,自己徒步上山。
她的计划很简单,上山看看梨花,用不了几个小时她就得下山。然后再去下一个景点继续逛。
——
岑岭不高,正常徒步到达山顶都花不到两个小时。但由于当地前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上山的路不太好走,霍初雪花费了不少时间。
一路上游客络绎不绝,都是冲着这漫山遍野的梨花而来的。
越往山顶梨花开得越漂亮,景色也越是怡人。
霍初雪虽然学医,思维严谨,但也继承了母亲凌萌初的文艺细胞,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看到这些花花草草,她的心情就会变好。
置身梨花的海洋,近日来的疲惫感瞬间一扫而空。
她旅游不喜欢跟随大部队,她喜欢独辟蹊径,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那些地方总是有意想不到的美景等待着她。
抵达山顶以后,再下山,她没跟随大部队,而是走了另一条小路。
另一条小路的景色出人意料的美丽。不仅有千万树梨花,更有许多怒放的桃花。
不仅如此,她还在半山腰处发现了一栋小别墅。
两层半的小别墅,自带小院子,篱笆围了一圈。
这房子看上去上了年岁,有些沧桑和荒凉,外墙的漆掉了不少,整面墙都是爬墙虎,郁郁葱葱。不知道有没有人住。
这应该是整座岑岭唯一的一栋房子了。
寸土寸金的旅游胜地,有人居然能够在这里建一栋别墅,主人的身份必然非富即贵。
漫山遍野的梨花包围着这么一栋别墅,隐在山间,远离尘世的喧嚣,她有种误入桃花源的错觉。
经过这栋小别墅时,她不由自主地就停下了脚步。
隔着一道可有可无的篱笆栅栏,别墅的门大开着,没有上锁。里面的陈设规整而富有条理,井然有序。
好奇心使然,她推开篱笆走了进去。
——
学医的女生大多胆子够大,依到一般的女孩子,这样一栋别墅不合常理地出现在山里,而且还这么富有年代感,她们只会觉得诡谲。自然不敢像霍初雪这样贸然走进去的。
她轻轻唤一声:“有人吗?”
她慢慢地走到客厅,每走一步都是小心翼翼的。
周围静谧无声,没有人回答她。
客厅里的东西都很新,但每一样物什看上去都上了年岁,都是十多年前的老款式。
“有人在吗?”
她离开客厅,打算去院子里看看。
后门也没上锁,半开着,押了一道窄缝。
她抬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小小的院落,和别墅一样沧桑,各种野花和杂草长了一地。
她最先注意到的是院子中央有一株硕大的枇杷树。那树枝干粗壮,和她的大腿一般粗。枝叶葱茏,蓊蓊郁郁,鲜/黄的果子隐在翠绿的叶片后面,若隐若现。
而树下坐着一个男人。
那是个很年轻的男人,她估摸着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他正慵懒地躺在藤椅上,脑袋歪在一边,睡得酣熟。
藤椅旁有张石桌,桌上煮着清茶,茶水沸腾,咕噜咕噜冒着气泡。
她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具是茶香。
上好的小叶青,她闻一闻香味儿就知道了。
他身穿一件白色圆领毛衣,黑色棉质长裤,盖着一条毛毯,可毯子滑落,只盖住了一双腿。怀里揣着一本书,是《蝉鸣》。
竟然是母亲的书!
他睡得很熟,夕阳的光透过枇杷叶的缝隙斑驳地照在他白皙的脸庞上,微光浮动,忽明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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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从旁吹过,枇杷树不断发出沙沙沙的声响,萦绕在耳畔,像是在清唱。
风撩起男人细碎的头发,他前额开阔,隐约可见几道浅浅的鱼尾纹。
霍初雪一时间竟失了神。恍然间,很真切地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她侧身将煮茶的小炉子关了。
这锅茶要是再这样煮下去那就该废了!
许是她的动作不够轻,吵醒了男人。
她回头再看向他时,他正睁眼看过来。似乎是真的睡着了,那一双眼睛朦胧微眯,眼神空洞,是失焦的。
两人四目相对,男人对于霍初雪这个不速之客明显是诧异的。
“你是?”他一开口,嗓音混沌,略微嘶哑。
女孩娉婷地站在他面前,身姿曼妙,长风衣被风撩起衣角,里头灰蓝色的衬衫一闪而过。她的目光投向他怀中的书,轻轻笑着,眼尾透着光,“你喜欢《蝉鸣》?”
她实在想象不出眼前这样一位光风霁月的男人竟然会喜欢看母亲二十多年前出版的三流小言。
他垂眸看向那本《蝉鸣》,轻声向她解释:“我太太喜欢这本书,我闲来无事用来打发时间。”
霍初雪:“……”
“你太太呢?”她四下环视这个小院子,院子荒芜成这副田地,真是一点也不像有女主人的样子。
他看着她的眼睛,慢慢地回答:“去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里的茶叶小叶青是我胡诌的。毕竟谁都想象不到二十年以后流行的好茶是什么。也许现在的铁观音,大红袍到了那个时候就不名贵了。
小说里青梅竹马很多,可现实生活中能够走到最后的真的不多。大多都变成了大兄弟。相比青梅竹马的美好,我还是更萌大叔,尤其是有故事的大叔。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我写了这么多篇文,除了小哥年纪轻一点只有二十五岁,其余的男主每个都在三十岁以上。足以可见我对大叔的痴迷。
陈鸿宇的歌真是好听到爆,尤其是《一如年少模样》,失眠就听他的歌。
番外(6)
第二棵树
他看着她的眼睛, 慢慢地回答:“去世了。”
男人说这句话时表情很平静,丝毫没有难过和哀伤,甚至连惋惜和惆怅都听不出来。
很显然他早就已经接受了妻子的去世。可不知为何,霍初雪却隐隐觉察到男人的内心远不如他面上表现出来的那般平静。
她总觉得那种经过漫长时间打磨后才会有的内心深处真正平静和坦然,不是男人这个样子的。
一个男人在妻子去世后还能捧着妻子生前喜欢的书来打发时间, 不用问她也知道他们的感情一定很好。
“抱歉。”她轻声说,很是歉意。
她无意揭人伤疤, 可却委实提了不该提的。“不碍事。”男人微微低头拿起怀里的书,小心地合上, 动作轻柔,放置在石桌的一角。
然后掀开毛毯,从藤椅上站了起来。
两人离得近,他一站起来,霍初雪便觉得自己眼前投下一片阴影。他很高, 她目测至少有185以上。
“小姐来岑岭旅游?”他的态度算不得热络,语调始终清淡无比。只见他坐到石凳上, “要是不介意可以坐下喝杯茶。”
“好。”她并没有像平常路人那样推辞。依言坐到他面对,一双手规矩地放在大腿上, 摆弄两下手指,解释自己的出现, “我来岑岭旅游, 可惜这山太大, 绕来绕去就迷路了。路过你家看到大门开着,就想找个人给我指指路。”
“岑岭是大, 不过绕到我家来的,小姐你是第一个。”
霍初雪:“……”
男人的语调淡淡的,听不出深意。可霍初雪却觉得他话里有话。
短暂的接触让她大致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认识。看似温润儒雅,骨子里却有些清冷,有种文人特有的矜贵。他应该从事着和文学有关的工作。
他给霍初雪倒了一杯热茶,清淡的茶香一直混在早春和煦的风里,纠缠着人的鼻息。
“小姐请喝茶。”
她伸手接过,“谢谢。”
“刚才我睡着了,这茶的火候过了,小姐凑合喝吧。”
“上好的小叶青,七分火候就够了。”
“小姐懂茶?”他微微抬眸,漆黑的瞳仁聚焦在她身上,脸上显露出几分意外。
她抿了小口杯中茶,唇上沾染上一圈水光,“我母亲爱好茶道,平日里总是倒腾这些,我耳濡目染知道一些。”
“那令堂应该是位会蕙质兰心的女子。”他温和地笑了笑,徐徐说:“我妻子生前喜欢茶艺,时常在这个院子里煮茶给我喝。她去世以后,我就自己动手。可惜我悟性不够,煮出来的茶水总是缺了点味道。”
男人提起妻子的表情很温柔,眼神透着光,神采奕奕。这让霍初雪对于这个早就离去的女人越发好奇。
能被这样一个男人深爱着,想来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
不到到底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她不请自来已经叨扰人家了。自然不能过多探听主人的隐私。
“先生应该只是怀念之前的那种味道。有时候人的味蕾比人还要恋旧。”
“小姐倒是看得通透。”男人环视四周,呢喃低语:“恋旧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恋旧。”
一杯茶饮完,男人适时给她续上。
霍初雪瞟了眼渐沉的日头,知道自己到时间该走了。可却挪不开步子。她喜欢听这个男人讲话。
“小姐贵姓?”他似乎这才想起问她的姓名。
“姓霍,霍初雪。”
“初雪?”他听后微微一笑,“意境不错。”
霍初雪抿嘴笑了下,没好意思告诉他自己这名字的由来。据说是她妈怀上她的时候,横桑下了第一场雪。
“这房子看着有一定年岁了,是你早年建的,还是买的?”
“这房子是我早年找人建的。我太太是扶桑本地人,每年岑岭梨花开的时候,我都要陪她回来住一阵子。”
“这么说先生你不是扶桑人?”
“我是青陵人。”
“这么巧!”霍初雪惊呼一声,“我父亲的祖籍也在青陵。不过我们一家如今都定居在横桑。我爷爷奶奶和二叔他们还留在青陵。”
男人细细打量一番面前的女孩,心里大概有点数了。
第二杯茶水下肚,“呼噜”几声响,霍初雪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唱起了空城计。
霍初雪:“……”
“饿了?”男人耳尖听到了。
她揉了揉扁平的小腹,特别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有吃中午饭。”
早上上山前她就吃了碗当地的炒米粉,如今一整天过去,委实饿了。
“霍小姐先坐会儿。”男人扔下话,片刻以后给她取了一碟桃花酥回来。
“房子里没什么吃的,只找到这个,你先垫下肚子。”
“那你平时吃什么?”
话没经过脑子,就冒了出来。问完她方意识到不对,问这话显得太熟稔了。事实上他们只是路人。
好在他也并未在意,如实告知:“到了饭点,家里的管家会过来。”
霍初雪:“……”
霍初雪实在是饿,也顾不上矜持,塞了块桃花酥到嘴里,甜腻腻的,口齿间具是酣甜。她不喜甜食,但饿的人没得挑。
“你每年在这里要待几天?”满嘴桃花酥,说话也含糊不清。
“一周。”
“今天第几天?”
“第六天。”
“所以你明天要走了?”
“是的。”
不知不觉中那碟桃花酥全进了霍初雪的肚子。她其实压根儿就没在意,吃一块拿一块,再回神时,碟子已经空了。
男人的目光落在空碟上,放下手中的茶杯,悠悠道:“看来真是饿了。”
霍初雪:“……”
这就尴尬了啊!
她有些脸热,忙转移话题,“你这儿的枇杷长得真不错。”
果然男人被转移注意力,视线投到那棵枇杷树上,说:“这树是我太太生前种的。她种了很多树,梨树、枣树、橘树种了一堆,可最后存活下来的就只有这一棵枇杷树。”
霍初雪:“……”
“这棵树几年了?”
“十年了。”
霍初雪听完心里隐隐有了计较,这么看来他的妻子至少也离世十年了。
十年啊,确实够长的了!难为这个男人还如此长情。十年如一日,守着这么一小方地方,完好如初地保留着妻子生前的记忆。
第三杯茶水饮完,霍初雪意识到自己必须得走了。若是再不走,天就该黑了。
“谢谢先生招待,我该走了。还烦请你给我指个路。”
“不急。”他不紧不慢地说:“等会儿我的管家会过来给我送饭,你跟他一起下山。这一片还没有开发,游客很少来,天色已晚你一个女孩子下山不安全。”
“好。”她点点头,心里有几分感动。感动于男人的思虑周全。
“我打个电话。”说完他便退到角落里打了个电话。
他逆光站着,身形料峭挺拔,狭长的影子斜斜倒映在地上,静谧如画。
长得好看的人不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清贵。
——
管家是在傍晚六点到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人,衣着朴素,精神饱满,面容很是和善。
看到霍初雪出现在别墅,管家明显很诧异,可却并没有多问。从食盒里取出饭菜,一一摆在石桌上。
倒是霍初雪主动解释自己的存在:“我到岑岭旅游,可是迷路了,找先生问路。”
管家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毫无反应。
男人跟她解释:“贵叔是聋哑人。”
霍初雪:“……”
难怪听不到她讲话!
管家摆完饭菜就退到了别墅里。院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人吃饭。
“招待不周,霍小姐多吃点。”
“先生您太客气了。”
两人平静地吃完一顿晚饭。
饭菜的味道霍初雪没太在意,不过她觉得那应该是她这二十多年來吃得最与众不同的一顿饭,也是最开心的一顿。
他们吃完,管家来收拾残羹冷炙。
收拾好后,霍初雪就要跟着管家一起下山了。
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摘的枇杷,用一只小小的纸袋装着,拿给她,“霍小姐的运气不错,今年的枇杷长势好,味道也不错,带着路上吃。”
“谢谢。”霍初雪格外惶恐,跟他道谢,“叨扰先生了,以后若是有机会,我请先生吃饭。”
“对了,忘记问先生你的名字了。”她这才想起自己忘记了这最重要的一个信息。
男人微微一笑,颇有股风流云散的意味,道:“贺清时,清时过却的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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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作者有话要说:
后人续写《项脊轩志》写的是女儿,而我这里延伸出来的是枯木逢春的故事。青梅竹马固然美好,可我还是喜欢这种有挑战的感情。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太少,所以我才会在文里写。
在评论区看到有读者留言问为什么周末会喜欢上邹依这种一无是处,普通至极的女孩,而放弃初雪这样的美少女。
我记得《白马啸西风》里有这样一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我却偏偏不喜欢。”只能说每个人的因缘际会不同,最后携手的人也不同。有才子佳人,就会有王子和灰姑娘。然后这是小说,只是设定,不用过多纠结。
周末不会单独开文,可能我自己的高中生涯太艰苦了,导致我始终不愿回首,下意识抵触那三年,所以我写不来校园文。不过周最周少爷应该会另外开一篇文。
最后感谢姑娘们的包容!
番外(7)
第三棵树
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隐在大片纯白的梨花林中, 望不见尽头。
下山的路僻静荒芜,杂草丛生,不太好走。对于霍初雪这种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来说显然是有些吃力的。
这个点太阳已经完全沉下山头,天空中残留着一抹橘红,淡淡的金粉色, 轮廓模糊。
那栋小别墅也渐渐远去,被甩在了身后。
霍初雪一直紧紧跟着管家, 生怕自己跟丢了。老人家腿脚快,显然是走惯了这种山野小路。
有好几次她都追不上老人的步伐。可又不好意思开口让人家停下来等等她。
经过近四十分钟的跋涉, 她总算是下山了。
和管家告别后,她只身去酒店。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一到酒店,她甚至都来不及洗澡,就直接打开了电脑。
在搜索框里敲下“贺清时”三个字, 再轻点Enter键,网页上瞬间跳出一大串相关的消息。百度词条更是罗列了一大串。
她随意浏览了一下, 在简介里看到一则信息——「现为C大文学院外聘教授,授课《古汉语文学》、《汉语言赏析》等相关课程。」果然, 她的记忆不会出错。就在刚刚, 两人分别的时候她问他的名字, 他告诉她:“贺清时, 清时过却的清时。”
清时过却, 贺清时。
她当时就觉得这个名字熟悉。只是一时间又想不起究竟在哪里听过。如今看到百度百科上的简介她才骤然想起读高中那会儿她跟着母亲去谢老家做客,她就见过这位贺清时教授。
只是那会儿她年纪还小, 对陌生人不甚上心。加之总归是年岁久远,她见到贺清时本人竟也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原本只是陌生人,可兜兜转转,经年过后,陌生人又会与你相见。
有时再见是再也不见,可有时再见就真的是再次见面。
不得不说,缘分这种东西有些时候就是这样神奇的令人惊诧。
——
原本还想在扶桑再玩一天,可就是因为贺清时的一句话,他说他明天就走了,她就提前驾车回了横桑。
如此魔怔,她自己都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横桑的日子依旧忙碌,门诊、手术,成天在医院里忙得不可开交。
闲暇之余她也会不自觉回想起那个短暂而又令人不可思议的午后。总觉得那天恍惚,是上天的恩赐,让她有幸结识了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只是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他。当时就应该要个号码的。
***
日子过起来也快,一转眼从扶桑回来大半个月就过去了。
横桑的春天乍暖还寒,冷热交替频繁,流感自然而然盛行。身为一个医生,霍初雪自认为自己还算有常识,可也不幸中招了。
头天晚上,她接手了一台高难度的高位截瘫手术。历时好几个小时,手术很成功。可她自己却是精疲力尽。
当初她学习,父母和其他长辈就劝过她。姑姑梁满满更是反对的厉害。可她还是偏执地投身姑父门下,成为了一位骨科女医生。骨科工作强度大,伴随而来的压力更是与日俱增,很多女孩子都吃不消。因而在骨科女医生很是稀缺。
从医这些年,大大小小的手术经历无数,有很轻松的,自然就有高难度的。时常在手术台上连续站好几个小时。
整个人累得厉害,只想好好睡一觉。甚至都来不及将身上的手术服换下来,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蜷缩着睡了一觉,也没盖毯子,第二天一早便华丽丽地感冒了。
早上跟着一群医生查房,她的鼻子闭塞,完全不通气,鼻音很重。
姑父陈清源如今是骨科的科室主任。听到他这么厚重的鼻音,忍不住皱眉,“感冒了?”
“嗯。”她吸了吸鼻子。
“等查完房赶紧去药房拿点药,最近流感横行,别让它闹厉害了。”
“姑父,您就放心吧,我晓得照顾自己身体。”
陈清源想起重要的一件事情,对霍初雪说:“这周末去家里吃饭,我都被你姑姑念得头疼。”
她赶紧拒绝:“这周末可不行,我有事。”
“那你自己去和你姑姑说。”
霍初雪:“……”
——
查完房霍初雪就被姑父催着去药房拿药。
早上九点,正值医院早高峰,门诊大厅围了一堆的人。
药房窗口前等候取药的人排着长长的队伍。
霍初雪赶时间,上午还要出门诊。
她和药房的同事打了个招呼,一下子就拿到了药。
拿了药正准备走,却被人突然抓住了手腕。
她整个人剧烈一怔,本能地甩手,一转身就看到贺清时的管家贵叔手里拿着就诊卡手足无措。
“贵叔?”她面露惊讶,“您怎么在这儿?您生病了吗?”
贵叔显然是没想到自己随手抓来询问的女医生居然会是少爷的朋友。
一看到是霍初雪,贵叔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了笑意,摆摆手,“不是我。”
考虑到贵叔是聋哑人,霍初雪拿出手机敲字,“不是您?那是贺先生?”
贵叔点头。
“他怎么了?”
贵叔在手机里写,“发烧。”
“所以你现在是要干嘛?”
“我需要帮少爷缴费,但是没找到缴费窗口。”
“交给我吧。”霍初雪接过贵叔手里的就诊卡。
她先替贵叔去缴费窗口缴了费。
老人家实诚,缴费一结束就掏钱包还钱给她。
她直接拒绝,轻笑一声,道:“我找贺先生拿。”
贵叔:“……”
然后霍初雪和贵叔一道去了输液室。
她将单子交给输液室的值班护士,跟她打了声招呼,让她提前给贺清时输液。
贺清时正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在休息。
因为生病男人面色苍白,没什么血色,显得有些病态。但毋庸置疑,那张脸还是那么清俊而浑然天成,吸引了周围很多打量的目光。
每次见面,这人都是在睡觉,还真是凑巧!
贵叔走上前悄悄拍了拍贺清时的肩膀,他便醒过来了。
刚醒,男人眼神朦胧微眯,透着迷茫。
贵叔跟他打了个手语,他这才注意到霍初雪的存在。
“霍小姐是医生?”他有些意外,视线投放在她身上的白大褂。
身穿白大褂的霍初雪比他之前看到的要干练许多,严谨,清冷,有那么一丝生人勿近的冷硬气质。
“怎么不像吗?”她挑了挑眉,微微一笑,“我在骨科工作。”
“骨科?”他嘴唇干涩,咬字缓慢,“据我所知骨科女医生好像很少。”
“是很少,整个科室加实习生也不到三个。”
贺清时:“……”
她跟他解释:“骨科工作强度大,很多女孩子都不愿到骨科工作。不仅骨科,现在很多女孩子都不愿学医了。”
他点点头,深表赞许,“学医确实辛苦,霍小姐勇气可嘉。”
霍初雪:“……”
肿么有种老师夸奖学生的错觉?
“霍小姐也感冒了?”他注意到她手里的药。
她摊摊手,语气有几分无奈,“是啊,近来流感盛行,而我也不幸中招了。”
他也跟着笑,开玩笑:“大概真是年纪大了,容易感冒。”
“贺先生很老?”她细细打量着眼前这张俊颜,“我瞧着挺年轻的。”
其实刚刚替贺清时在窗口缴费时她就特意看了他的出生年月。她知道他的真实年纪,一个三十七岁有故事的男人。足足年长了她一轮。只是岁月善待他,他这张脸是如此年轻,一点也寻不见岁月沧桑的痕迹。
她自己都惊讶,在看到贺清时的出生年月时,她当时脑子里冒出来的想法竟然是依到他这个年纪,父亲估计会彻底爆炸。明明啥事儿都没有,她居然脑补了一出老丈人见女婿勃然大怒的场景。想想都匪夷所思!
贺清时说:“快四十了,不年轻了。”
霍初雪:“……”
这人如此实诚,这下真是叫她不好接话了。
好在小护士恰好来给贺清时输液了。
而几乎同一时间霍初雪的手机响了,是同事打来催她上班的。
挂完同事的电话,霍初雪说:“贺先生,之前说有机会请你吃饭,今天既然碰不到了,不如留个电话如何?”
贺清时说:“好。”
他最晚缴费,可却是最早输液的那个。很显然是霍初雪私下替他跟值班护士打了招呼。他这人不喜欠人人情,这个人情迟早都是要还的。就冲这点,留个号码无可厚非。
霍初雪不懂男人的思量,轻而易举就要到了他的号码,这让她有些兴奋。
要到号码,她心满意足地和贺清时道别:“我上午还有门诊,先走一步。”
“霍小姐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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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送霍初雪离开,她的白大褂衣角拐过走廊,消失不见。
贵叔这才比划手势,告诉贺清时:“少爷你的医药费是霍小姐垫付的。”
“你怎么没把钱还给她?”
贵叔:“霍小姐说她找您拿。”
贺清时:“……”
贺清时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等下次我还给她。”
左手输液,他用右手掏出手机,给霍初雪去了条短信。
「谢谢。」
她应该是在忙,没回复他。
——
等霍初雪再看到这条短信时,上午的门诊已经结束了。
她直接给贺清时打了电话。
“贺先生,我是霍初雪。”
“我知道。”
男人的嗓音有些沙哑,有股沙砾的质感,透过电流传入耳中。一颗心痒痒的,仿佛过了电,有些麻。
她定了定神问:“点滴打完了?”
“刚打完,正准备回去。”
“你等等。”她及时叫住他,话完全未经大脑,脱口而出:“我请你吃饭吧?”
她话音一落,那边便陷入短暂的沉默。数秒过后,她清晰真切地听到他低沉嘶哑的声线,“好。”
那一瞬间,霍初雪似乎听到了早春的树破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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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知道这设定不讨喜,可我没想到你们竟然这么不喜欢。好吧,我的锅!
番外(8)
第四棵树
挂完贺清时的电话, 霍初雪以最快的的速度换衣服,更以最快的速度跑下楼去和他碰面。
他在2号楼的大门处等她。她乘自动扶梯下去,扶梯徐徐往下降。都是平日里正常的速度,可今天她却觉得异常缓慢,像是到不了底。她小跑着下了扶梯。
绕过急诊大厅, 老远她就看到男人伟岸沉峻的身形。
他今天穿了件茶色的短款外套,下/身搭配黑色长裤, 背影修长挺拔,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门口显得格外扎眼。她几乎一眼就看到他了。
“淡定, 霍初雪!”她抚了抚胸口,这样告诉自己。
女孩子应该矜持。她不能让他觉得她格外迫切地想要和他见面。男人应该都不会喜欢不懂得矜持的女生的。
她慢慢放下脚步,伸手理了理头发,又低头扯了扯衣摆。确认自己并无不妥之后她方慢腾腾地朝男人走去。
“让你久等了,贺先生。”她出现在贺清时身侧, 轻柔的女声蓦地响起。
他清淡一笑,“几分钟而已算不得久等。”
“那我们走吧。”
“好。”
“这一片我不太熟还是由霍小姐来选餐厅吧。”
“我们俩如今都感冒, 有些食物需要忌口,油腻、辛辣也碰不得, 不如去喝粥如何?我们医院附近有家粥店很不错。”霍初雪这样建议。
“那就喝粥吧。”吃什么对贺清时而言无伤大雅, 横竖他不过是还她一个人情。
“我来带路, 跟我走吧。”两人并排往医院门口那条川流不息的马路走去。
三月份, 经过了一整个漫长煎熬的寒冬, 万物早就已经开始复苏。街道两侧的梧桐树也开始吐绿,冒出了点点细芽, 展现出生命延续的勃勃生机。
看到这些梧桐树,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贺清时家的那棵枇杷树。
“贺先生,你上次送给我的枇杷,我自己尝了点,给我妈妈留了一半,她很喜欢。”两人沿着宽阔的大马路不紧不慢地走着,她打开了话匣子。
越来越觉得自己脸皮厚了,睁眼说瞎话也脸不红心不跳的,心态简直杠杠的!事实上那些枇杷全部进了她自己的肚子,母亲一个都没尝到。
“今年的枇杷确实长势不错,个头大,味道也好。贵叔前两天过来给我带了一箱,家里还有很多。伯母若是喜欢,改日我再给你拿一些,你带回去给伯母吃。”
“这样不好吧?”她有些迟疑,“会不会夺人所爱了?”
“霍小姐言重了,每年的枇杷大多数也都分给了亲戚朋友,其实我自己并不是很喜欢吃枇杷,算不上夺人所爱。”
“那我就先替我妈妈谢谢贺先生。”
“说起感谢我应该谢谢霍小姐你才对。我听贵叔说你今早替我垫了医药费。”
“是的,我跟贵叔说了会找你拿医药费的。”
“那我等下转账给你。”
“先吃饭,不急。”
——
不过那顿饭最后还是没有吃成。因为同事临时一个电话打过来,霍初雪就必须赶回医院了。因为她负责的病人术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她要回去处理。
这人都已经到粥店了,她还打算让贺清时尝尝这家店的招牌粥——香菇鸡丝粥。可老天爷却偏偏不让她吃这顿饭。其实她心里是很暴躁的,但奈何人命关天,医生的职责所在,她不敢耽搁。
挂完同事的电话,她歉意地对贺清时说:“抱歉贺先生,有个病人情况不太乐观,我现在必须赶回医院处理一下。今天这顿饭是吃不成了。改日我再请你。”
贺清时对医生的这一职业很理解,“病人要紧,霍小姐先去忙,吃饭什么时候都可以。”
霍初雪看了眼粥店鎏金的招牌,对他说:“既然都到店门外了,霍先生不要错过,进去尝尝味道,他家的粥很出名。”
“好的。”
“我走了。”
她拔腿就跑,黑色马尾垂在脑后一晃一晃的。身上那件墨绿色的长款风衣也随着她紧凑矫健的步伐簌簌摆动。
她是真的跑得很急,一路上都有些横冲直撞。想来应该是她的病人情况不容乐观,不然也不会饭点打电话让她回去。
贺清时走进那家老字号粥店。
***
病人的情况不容乐观,霍初雪处理结束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
没吃午饭,肚子空荡荡,胃难受得厉害。她揉了揉扁平的小腹,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步往办公室走。
路过护士站时,值班的小护士及时喊住她:“等等霍医生,有人给你送了吃的过来。”
“吃的?”她皱了皱眉,停下脚步。
小护士把外卖袋推到她面前,冲她眨巴两下眼睛,眼神暧昧,“是一个帅哥让我转交给你的哦!”
她看到外卖袋上“一粥一饭”的标识,心里顿时就有数了。
呵,没想到那人还挺细心!
“霍医生你老是交代是不是有情况啊?”小护士歪着脑袋,一副八卦兮兮的模样。
“谢辣!” 她接过外卖袋子,抿嘴一笑,“无可奉告!”
小护士:“……”
提着外卖袋回到办公室,她赶紧拆开包装,清香浓郁的馨香顿时扑面而来。她闻到了香菇和鸡肉味儿。
竟然是她喜欢的香菇鸡丝粥!
肚子正大闹空城计,馋虫一下子就被彻底勾起来了。
她迫不及待用勺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鸡肉酥软,米粒粘稠,味蕾瞬间被取悦。她眼睛眯成一条线,表情格外享受。
那碗粥一下子就被她解决了。吃完,收拾干净桌子,她这才从抽屉里翻出手机。她要给贺清时打个电话,好好感谢一下他。对于饥饿劳累的人来说,这份香菇鸡丝粥无异于是雪中送炭。
手机刚刚进来了两条短信。
贺清时:「给你打包了一份粥,放在护士站了,你记得去取。医药费已转,记得查收。」另一条是转账短信,贺清时把医药费转给她了。
这人编辑短信的内容还真是和他的为人一样,中规中矩,一丝不苟,但也显得刻板。
霍初雪不喜欢发短信,她嫌麻烦。她直接给他打电话。
“喂,霍小姐?”电话接通后,男人沉重的鼻音透过电流传过来。
“贺先生你到家了吗?”
“已经到了,有点困,正打算睡觉。”
“你刚输完液,是容易犯困。”她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握手机,另一只手不自觉在揉捏病例本的页脚,一下接着一下,很有节奏,“怎么样,这家店的粥味道还行吗?”
“我挺喜欢的。”
“你喝了什么粥?”
“青菜瘦肉粥。”
“我今天本来想推荐你喝香菇鸡丝粥的,是他们家的招牌。可惜临时被医院叫回去了。”
“我问了店员,店员说你每次来都会点这个粥,所以我就给你打包了一份。”
霍初雪痒痒的,酥麻得厉害,声音压得格外低,“谢谢。”
“霍小姐我现在需要睡一会儿,困得厉害。”
“那好,你好好休息,多喝热水。”
“再见。”那边利索地挂断电话。
霍初雪听到手机传来的一阵忙音,心房像是塌陷了一角,纷然崩塌。
***
贺清时第二天还需要去医院输液。他这次感冒比较严重,估计要输液要输个三/四天。
上午的课结束,贺清时特地回了一趟家。他要送贵叔去高铁站,贵叔下午的车回扶桑。
先把贵叔送去车站,再去医院输液。
贵叔是贺家的老人,祖籍扶桑,年轻时一直在贺家做事,上了年纪以后就在扶桑养老。妻子去世后,一直替他打理岑岭的那栋小别墅。前两天听说他重感冒,老人家担忧得不行,马不停蹄就从扶桑赶过来看他。
还特意摘了一箱枇杷给他送过来。
出发前,贺清时突然想起昨天霍初雪的话,他折回房间找了只大纸袋装了整整一袋枇杷,打算去医院顺便拿给她。
他将满满一袋枇杷放进后备箱。
贵叔看到他的动作,冲他比划,“给霍小姐的?”
他点头,“嗯。”
贵叔憨厚一笑,“霍小姐很好。”
老人家实诚,性子直,很少听到他夸人。倒是真没想到他会破天荒地说霍初雪好,两人笼统也才见了两面。
贺清时不禁莞尔,“怎么好了?”
贵叔:“人好。”
贺清时:“……”
他心想还真是个熨帖的答案!
贺清时带病还送他去高铁站,贵叔很过意不去。他冲他打手语,“我可以自己坐车去车站的,您生着病犯不着送我。”
贺清时笑了笑,“我等下还要去医院输液,顺路的。”
贵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少爷,少夫人已经离开十年了,您不能守着那棵枇杷树过一辈子。我了解您的性子,您不是那种会留陌生人在家里吃饭的人。”
十年了,太久了。久到人身体里的细胞早就已经更换了一遍。而他那颗心也已经沉浸了十年。
他握住方向盘的那只手不自觉紧了紧,扭头看向贵叔,唇型动了动,“您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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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叔比划手语,“少爷,你看外头树木都发芽了。”
——
送贵叔上车后,贺清时再开车去医院。
车子刚驶离高铁站,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就嗞嗞嗞震动了两下,有新短信进来。
他赶紧掏出手机,短信是霍初雪发来的。
霍初雪:「贺先生,你今天还要去医院输液吗?」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还有一章。
番外(9)
收到霍初雪这条信息的时候, 贺清时的车子刚好遇到红灯,他适时停在路口。
车窗押了一条窄缝,早春微凉的风透过车窗飘进来,带来丝丝春天的气息。
他转头看向窗外,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已经抽绿, 枝头绿意盎然。
春生,这真是一个适合生命滋长的季节。
可惜却不适合他这种在时间无涯中沉寂许久的人。他很清楚枯木是没有春天的。
他低头敲了敲手机屏幕。
贺清时:「今天不用输液。」
十字路口, 红灯很快转到绿灯。他重新启动车子,黑色小车隐在无数车流里徐徐往前开。
绕过这个路口, 对面就是C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鎏金的招牌在刺眼的阳光下熠熠发光。
车子停在医院的地下车库,后备箱里那袋枇杷他没有拿。
——
去了输液室,值班的小护士很快就来给贺清时输液了。
刚输上液,手机便震了震,霍初雪的信息回复过来了。
霍初雪:「那你在家好好休息。(笑脸)」
信息后面还特意附带了一个笑脸, 很像她笑起来的样子。
他盯着那条信息看了很久,最后合上手机。
——
下午和同事交接班后, 霍初雪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今天她要回父母家吃晚饭。
父亲打电话来催了好几次让她抽空回家吃饭,只是科室里忙得不可开交, 她三番五次都放了父母鸽子。
今天好不容易抽出了时间。
路过输液室时, 她想起贺清时的情况有些不放心。他看上去感冒挺严重的, 照理说不该就打一天点滴。
她特意绕进输液室问了当值的小护士。
小护士翻了翻登记簿, 说:“他今天来输液了, 这会儿估计刚打完呢。”
霍初雪:“……”
霍初雪一听觉得奇怪了,“他说他今天不用输液, 是不是弄错了啊?”
“错不了,林医生给他开了三天的药,今天是第二天,明天还有一天。”
霍初雪抬头往偌大的输液室瞟了一眼,就看到那人蜷缩着身子靠在椅子上睡着了,像是一只大猫。
好家伙!这人明摆着是在躲自己嘛!
憋了一肚子气,她踩着高跟鞋气鼓鼓地走到他身边。
贺清时歪着脑袋睡得很沉,双目微阖,面容瞧着有几分憔悴。一点都没察觉到她走近他。
他这睡相和那天在别墅后院里简直如出一辙,只是悄悄显得有些病态,没什么精气神。
一看到他这张脸时,霍初雪一肚子的气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母亲说过喜欢一个人总有撞入心扉的那一瞬。就好比现在,她看到他平静安详的睡容,心里突然充满了莫名的感动。
她觉得依到父亲的性子他铁定会爆炸的。
吊瓶里的药水已经输完了,只剩输液管里几滴晶莹剔透的液体,这眼看着就要回血了。可这人却还睡得酣熟,毫无意识,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医院,他是得有多大心,才放任自己这样睡死过去。
她抬起手臂,将输液器调到底,药水不再流动。
许是她的这个动作不够轻,惊扰到了贺清时,他猛然间就醒了过来。
他不是自然清醒,而是倏然惊醒。咋一醒过来那刻,他瞳孔放大,表情哀伤,像是刚做了噩梦。
“你做噩梦了?”她站在他身侧,柔声问道。
贺清时是被霍初雪的声音拉回现实的,刚从噩梦中惊醒,他整个人都有些怔肿。霍初雪就站在他身侧,眼神平静地望着他。
“霍医生?”他明显是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输液室,眼里飘过一丝诧异,但更多的是慌乱和不知所措。毕竟不久前他刚告诉她自己今天不来医院输液。可这会儿两人就在医院碰面了。这波脸打的略疼!
她勾了勾唇,似笑非笑,“不是说今天不来输液么?”
贺清时:“……”
她这话一说,贺清时当场就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发疼,老脸无处搁置,臊得不行。
“咳咳咳……”他猛地咳嗽了两下,老脸涨的通红。
她细细盯着他看,调侃,“感冒严重了?这怎么都咳上了啊!”
贺清时:“……”
“咳咳咳……”贺清时这下咳得更厉害了。
她俯下/身,柔顺的长发垂下来,有几根发丝扫到他脸颊,痒痒的。
这个动作来的突然,他毫无防备,本能地往后一缩。
她不禁蹙眉,直接摁住他手背,命令式的口吻,“别动,我给你拔针!”
两人离得近,她身上淡淡的、若有似无的清香纠缠着他的鼻息。属于女孩子特有的馨香,思绪似乎都开始发散了。
她小心翼翼替他拔了针头。她的动作很轻柔,指尖微凉,划过他手背上的皮肤,像是过了电,酥酥麻麻的,他心尖止不住狠狠颤了颤。
拔了针头,她把空药瓶连同输液器一起交给值班的护士处理。
再回来她刻意提醒贺清时:“明天还要挂一天水,贺先生别忘了。”
贺清时:“……”
“我回家了,再见贺先生。”霍初雪不再逗留,提了提肩上的包,跟贺清时道别。
“我送你吧。”贺清时霍然起身,话没经过大脑哗啦一下就冒了出来。
她缓缓转身,直视他的眼睛,“顺路吗?”
“霍小姐住哪儿?”
“我今天回我爸妈家,福田五区。”
“顺路。”
她嫣然一笑,目不转睛望着他,眼神得意,眼尾透着光,“贺清时,是你说顺路的。”
前言不搭后语,这样凭空冒出来的一句话,贺清时却是听懂了。
***
贺清时车开得快,二十分钟不到就到了福田五区。
“谢谢你。”她解了安全带下车。
他跟着她一起下车,从后备箱里取出那袋枇杷给她,“这些枇杷你拿给伯母。”
“谢谢。”她看着那袋枇杷,笑了下,问他:“要不要进去见见我妈妈?”
“额?”贺清时显然是被她跳跃的思维弄晕了。
“我妈妈就是《蝉鸣》的作者,你不替你太太去见见么?”
贺清时:“……”
“下次吧。”他愣了下,快速回答。
“好吧。”她不勉强他,“你开车回去注意安全。”
“好。”
他目送她一步一步走进小区。
她走了几步,咋一回头,看到男人仍然站在原地看着她。
两人的视线隔空遥遥相对,男人的目光一如既往平静悠长。她的心底骤然生出了一份孤勇,是她过去二十多年从来都不曾有过的勇气。
她掐了掐自己的手心,毅然决然凭着这份孤勇,噔噔噔快步跑回到他面前。
“是忘拿什么东西了么?”他看到她返回,以为她是忘记拿什么东西了。
“啪”的一声,她把那袋枇杷直接扔在地上。
“贺清时,你低头。”她抬手勾住他脖子,摁下他的脑袋,将唇印上了他的。
贺清时:“……”
贺清时整个人如遭雷劈,浑身一僵,身体瞬间僵硬,不能动弹。
女孩子的双唇很柔软,但她吻得并不温柔,横冲直撞。与其说是在吻他,不如说是啃咬。
他愣神间,听到她不悦的声音,“贺清时你都不会接吻的么?”
贺清时:“……”
还被这姑娘嫌弃了!
理智告诉他应该拒绝,可身体却很实诚。思绪混乱,被她搅得心烦意乱。不仅没有推开她,反而不自觉搂上她纤细的腰肢,将她拥得更紧,慢慢的,越来越热切地回应她。
他就像是温水里被蒸煮的青蛙,因为舒服,因为动/情,也因为鬼迷心窍,放弃了挣扎。理智一点一点往下沉,越陷越深。
一吻过后,两人都有些岔气。
贺清时眼神混沌,深谙的眼底一片潮红,像是有些意犹未尽。
印证了自己的想法,霍初雪格外得意,半倚在车旁傻气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他不明所以。
“笑你们男人口是心非。”
贺清时:“……”
“为什么骗我你今天不去医院输液?”
“我之前忘记了,后面才想起来的。”
“说实话。”
贺清时:“……”
“你是不是在躲我?”她一语言中。
“没有。”下意识就摇头否认。
“还死鸭子嘴硬。”她指了指地上的那袋枇杷,“难道这袋东西不是你提前给我准备的?”
贺清时:“……”
“一定是有人跟你说了什么,然后你认识到了自己的心意,所以你才躲我的对不对?”
不得不说霍初雪比谁都精明,也看得透彻。从始至终糊涂的就只有他一人。
“霍小姐,我们笼统才不过见了三面。”他揉了揉凸起的额角,语气很是无奈。
“贺清时,爱情是不论长短的。岑岭别墅见到你的第一眼,在我的脑海里就已经和你过完了一生。我相信你应该也是这样的。”
***
霍初雪提着一大袋枇杷回家。霍大导演对于她这么长时间不回家表示很不满。一大把年纪傲娇起来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她可是哄了好久。
父亲的脾气想来也只有母亲才压制得住,一物降一物。
吃完饭她和母亲谈心。她对母亲说:“妈妈,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了。”
“什么叫好像?你不确定吗?”凌萌初手里端着杯热茶,抬眸看向女儿。
“我很喜欢听他讲话,和他在一起我会觉得很开心,他不管做什么我都觉得是赏心悦目的。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和他过完了一生。”
“傻孩子,那是爱。”凌萌初轻柔地问:“告诉妈妈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是个很有故事的男人。”
凌萌初:“……”
“有故事的男人一般年纪都不会小,所以他几岁了?”
“三十七,大我一轮。”
凌萌初:“……”
“三十七岁还没有成家?”
“结过婚,不过妻子去世了。”
凌萌初:“……”
“小雪,那我觉得你爸爸要爆炸了。”
霍初雪:“……”
“他喜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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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人们常说活人是永远也争不过死人的,不论时间过去多久,亡妻始终都会成为他心里不可磨灭的存在。你千万要慎重。”凌萌初看着女儿,蓦地严肃起来。
“妈妈你有没有读过一首名叫《沙漠》的小诗?”
“这里荒芜寸草不生,后来你来这走了一遭,奇迹般万物生长,这里是我的心……”凌萌初循着记忆,一句一句念出来。
“他守着亡妻孤独沉寂地活了十年,他的心是荒芜之地,寸草不生。可因为我的突然闯入,他的心又活了过来。那么倘若哪天我离开了,他活都活不下去。枯木逢春,第二段感情会比他的命还重要,这就是区别。”
“你有信心复活他的心?”凌萌初眯了眯眼,目光平和地望向女儿。
霍初雪的目光落在落地窗外,呢喃低语:“试过才知道。”
***
遇见霍初雪的第三个月,贺清时找人把岑岭老家的那棵枇杷树砍了。
早春不过一棵树!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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