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女生频道 > 富兰克林自传 > 第一章 家族逸事

亲爱的儿子:

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收集我们家族史上的奇闻逸事。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你我同在英格兰的时候,为了这一目的,我曾四处奔走,遍访家族中的亲属。目前我正好在乡间度假,想到你大概有一天也会突发奇想,对我的一些经历感兴趣,便打算静下心来为你写下这本自传。希望我能有一个星期的空暇不受打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促使我写下这些文字。我出身贫寒,自小生活在贫困之中,经历了许多磨难,如今不但生活富足,还在这人世间积攒了一些名望。感谢上帝如此眷顾于我,让我立身于世间并收获成功。我想我的处世之道或许会对子孙后辈们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他们大概也会对此感兴趣。

回顾我这一生的幸运时刻,我不禁会想:如果人生可以从头开始,我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唯一的要求就是,可以像作家再版作品时那样,有改正初版缺陷的机会就好了。这样,除了能改正错误之外,还可以挽回人生中的种种不幸。即使无法避免这些厄运,我仍然愿意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当然,我们都无法重演人生,那么就只好靠回忆了,将其付诸笔端,永久地保存下来。

因此,我就像全天下老人都有的癖好那样,不厌其烦、唠里唠叨地将自己的往事诉说出来。不过,我的讲述将尽量不让人感到厌烦,以免后辈们出于尊敬而不得不听,一经写下来,听与不听,他们大可悉听尊便。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为好,因为即使否认,别人也不大会相信),写自传,也是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实话,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读到这样的开场白:“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刚说完,便是一串自吹自擂。大多数人都不喜欢别人自夸,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犯着同样的毛病。不过,我倒是对这种虚荣心持宽容态度,因为这样的虚荣对他本人和他人来讲都是有益处的。试想,在许多情况下,假如一个人是抱着对自己的人生十分满足的心态而感谢上帝的,那么即使里面掺杂一点儿虚荣心也不为过。

既然提到了上帝,那么我十分愿意谦恭地宣告,我一生的成就与幸运全都要归功于仁慈的上帝的旨意,他引导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因此而使我获得成功。这种信念使我坚信,上帝的旨意将继续眷顾于我,或使我享福,或使我承受命运的逆境,就像所有人所经历的那样。因为未来的命运只有上帝才知道,只有主的权威能给我们带来福音,哪怕我们有一天身处灾难之中。

我的一位伯父,同样喜爱收集族中逸闻。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记载着我们家族逸事的详细笔记,由此,我得知我们家族居住在北安普顿郡的爱克顿村,至少已有三百年的历史了,再早以前的历史,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起就居住在这个地方了。在此之前,“富兰克林”不是作为一个姓氏,而是作为一个人民阶层而存在的①。当时王国境内都开始确立姓氏,他们便采用了“富兰克林”作为自己的家族姓氏。)我们的祖先拥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世代靠打铁为生,这一行当一直传到了我伯父手中。家中的长子都是要继承打铁这个行业的,于是我伯父和我父亲都按照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打铁。

①此处的原文是“anorderofpeople”。“franklin”原指英国十四、十五世纪的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

我翻查了爱克顿的户籍册,但只找到了一五五五年以后祖上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更早以前的户籍册已经无法查询到了。根据户籍册的记载,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这个家族中最小儿子的最小一个儿子。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一直住在爱克顿,直到年迈不能再从事生产,才离开爱克顿投奔儿子约翰去了。我父亲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染工,在那里当学徒,一直侍奉祖父至其逝去,并将其安葬在那里。一七五八年,我们看到了他的墓碑。

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爱克顿村,后来把老宅连同土地都传给了独生女。她的丈夫是威灵堡一个叫费雪的人。夫妻俩后来又把继承来的这份产业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他就是现在爱克顿庄园的主人。

我家这一支脉,我祖父一共养育了四个儿子,分别叫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手边没有这些人的材料,所以只能把我记得的给你写下来。在我离家期间,如果资料没有丢失的话,你可以从中看到更详细的情况。

作为长子,托马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他生性聪颖,又受到当地大绅士帕尔麦先生的鼓励,于是求学上进,当上了一名文书官,成为地方上卓有声望的人。他还在北安普顿和他所在的地方发起公益事业,我们听到过这类事例。他的这一举动受到了爱克顿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托马斯死于一七〇二年一月六日,恰巧是我出生前的四年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的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品性时,你十分震惊,觉得他跟我很像,还这样说道:“假如他死在你出生的那一年,人家会认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成了一名染工,染的是羊毛织物。本杰明在伦敦当学徒,学的是丝绸染工。本杰明秉性聪颖,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他,是因为小时候有幸跟他同住过几年。那时,他乘船到波士顿来投奔我父亲。本杰明活到高龄,现在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还住在波士顿。他的遗物里有两本四开的诗稿,是赠给亲友们的即兴短诗,并寄给我作为我写作的范本。他教给我一套自己创造的速写法,然而因为我从来不练,早已经忘光了。

我的名字就是来自这位伯父,因为在几个弟兄中,我父亲跟他感情尤其深厚。他对信仰十分虔诚,经常去有名望的传教士那里聆听布道,并且使用他的速记法将那些布道记下来,以致他积攒下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个不错的政治家,但或许从他自身的地位来讲,他对政治有些过分热衷了。最近,我很意外地在伦敦收获了他当年所搜集的从一六四一年到一七一七年间重要的政论手册。不过,这些手册并不是完整的,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还是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是一个我所熟悉的旧书商收获了它们,又辗转送到我这里来的。这些书大概是我伯父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书里面的空白处还留有他附上的注解,至今仍清晰可见。

我们这个不起眼的家族很早就投入到了宗教改革运动中,在玛丽女王的统治下坚信新教。那时,由于曾狂热地反对罗马天主教教皇,我们常常面临受迫害的危险。在那样的环境下,拥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①是冒很大风险的,我的祖上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就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个折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要给全家人诵读《圣经》时,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用带子绑着的书页,其间还不忘让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把风,一旦看见教会官吏到来就通风报信。高祖若无其事地将凳子重新翻过来,《圣经》便安然无恙地藏在凳子底部了。这件事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末年,全家人还一致信奉国教。但那时候,有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而在北安普顿郡的议会中遭到驱逐,于是本杰明和约瑟从此改信了非国教,并坚守终身,而家里的其他人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①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富兰克林一家信奉新教,所以采用英语版的《圣经》。

儿时的记忆

我父亲约瑟很早便成了家,并于一六八二年左右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举家迁往新英格兰。之所以会迁往新英格兰,是因为当时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在英国是被法律禁止的,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在我父亲的好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那里是不受宗教约束的,我父亲便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

到了新英格兰以后,父亲的妻子又生下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因此,我们这小小的家庭总共有十七个孩子。我隐约还记得十三个兄弟姐妹同坐在父亲饭桌旁吃饭的情景,后来大家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在波士顿生下了我。我的外祖父名叫彼得·福求,是新英格兰的第一代移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可顿·马太曾在他所著的《美洲基督教教会史》中,郑重地赞扬他是“一个虔诚而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短诗,曾有一篇付印,很多年前我就读过。那首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用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谴责当地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代表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责殖民地所遭受的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和其他灾祸都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触怒上帝而受到的判决和惩罚,旨在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法令。

外祖父的那首诗看起来简单朴实,大方流畅。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尽管最初的两行已经记不清了,大意说的是他的批判出于善意,因此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发自内心的憎恶,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我的姓名定要写出,我住在舍伯恩镇;是你们毫无恶意的诤友,名叫彼得·福求。

我的哥哥们在不同的行业拜师学艺。在我八岁时,父亲把我送进文法学校念书,准备将我作为什一税奉献给教会。我读书极有悟性(我认字一定很早,因为我都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父亲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将来会大有所成,于是父亲更加坚定了送我去念书的决心。我的伯父本杰明对此也大为赞同,更是教我学习他自创的速记法,并答应把他听布道时速记下来的笔记全部赠送给我。然而,我只在文法学校待了不到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已经从中等生升到了全班优等生,接着顺利进入了二年级,如果不出意外,那年冬天便能升入三年级。但是,父亲却以负担过重以及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大多穷困潦倒为由,将我从文法学校带走,然后送我进了另一所学习写作和算术的学校。

这所学校由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创办,他善于用循循善诱的方法催人上进,因此办学十分成功。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我写得一手好字,不过算术却毫无起色。十岁时,父亲把我接回家,帮助他料理油烛和肥皂制造的生意。他本不是经营这个的,但到了新英格兰后,发现他的老本行染色业不景气,根本无法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于是改投皂烛业。我的工作就是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跑腿送货等。

我讨厌做这些工作,却迷上了航海,但父亲坚决反对。不过,因为住在海边,我便常常出入海中,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驾船。当我和其他伙伴一起划小船或独木舟时,他们总是听我指挥,尤其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头儿,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他们的信赖而使大家陷入窘境。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虽然这件事做得不对,但它能体现出我很早就热衷于公益的精神。

原来,磨坊水池的旁边有一块盐碱滩。涨潮时,我们就站在滩边钓鲦鱼,因为来回践踏,把滩边踩成了一片泥沼地,于是我提议在那里修筑一个供我们钓鱼的码头。我知道有一大堆石块很符合我们建筑码头的要求,于是指给同伴们看,但这些石块原是为了在盐碱滩边上建一所新屋准备的。因此,到了晚上工人们都离开以后,我便召集小伙伴们像一群蚂蚁似的搬运起来,有时候一块石头需要两三个人合力才能搬起,但最终我们还是把石块全搬来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晨,工人们惊呼着发现石块不见了,后来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于是追查这是谁干的。

很快,我们的事情就败露了,几个小伙伴受到家长的责骂。尽管我竭力辩解说这件事是很有益处的,但父亲却告诉我: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大概想知道你爷爷的长相和脾性。他体格健硕、中等身材,并且十分匀称。你爷爷禀赋聪颖,擅长绘画,略懂音乐。所以,有时当他结束一天疲惫的工作后,就会在晚上拉起提琴,和着歌声,听起来很棒。你爷爷在机械方面也十分有才华,即使面对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运用自如。他最大的长处就在于在大是大非面前公私分明、处事果断。他的确没有参与过任何政权工作,那是因为家里孩子众多,都需要靠他养活。但我清楚地记得,时常会有一些大人物来拜访他,请教他关于镇上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很重视你爷爷的判断和建议。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题,也常来向他讨教,所以他常常被当成争议双方的仲裁人。他喜欢在餐桌上跟睿智的友人或邻居长谈,他会故意选择一些明智和有益的话题作为谈资,好让孩子们受教。这种谈话的确培养了我们在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审慎等美德,以致我们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餐桌上食品的多少、菜肴的好坏、滋味是鲜美还是难以下咽等方面。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长大的,到了现在,无论什么食品端到我面前,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真的,如果有人在我饭后几小时内问我吃过了什么,我一点儿都答不上来。这个习惯倒是给我的旅行带来了方便,当别人因为讲究精美佳肴而在旅途中无法得到满足时,我对此总是毫不在意。

我母亲的体格也同样健壮,她用乳汁哺育了十个孩子。除了父母死前罹患的病痛外,我从未听说他们得过什么疾病。我父亲活到了八十九岁,我母亲活到了八十五岁,死后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碑文如下:

约瑟·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共葬于此。他们相亲相爱,白头到老,共度五十五年光阴。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蒙上帝的祝福,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安乐度日。

他们抚育了十三个子女和七个孙儿孙女,声名远扬。

读者当从这个实例勉励自己,在你的职业中勤奋从事,笃信上帝。

先父约瑟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先母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立此碑铭,聊表孝意和纪念。

约瑟·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卒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卒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这样漫无目的地闲谈了许多,从这里看出我的确是老了。过去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得多,但就像人们的衣着在家庭聚会与公众舞会上原本就不同,可能这只是我的疏懒罢了。

当学徒的日子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父亲的店铺里干了两年,一直到我十二岁为止。我哥哥约翰原本也是从事皂烛制造的,后来他离开父亲,独自成家立业了,而后在罗德岛开起了店铺。很明显,我父亲是有意要我接替哥哥的位置从事皂烛制造的,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当。最终,他意识到如果不替我找一个更令我满意的工作,我会像哥哥约赛亚一样离家出走,从事航海,这事令他十分恼怒。为此,他会时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些木匠、瓦匠、车工、铜匠等的工作,目的是要观察我的志趣,以便把我牢牢地束缚在陆地上,而不是去驾船航海。这种细心观察还是有用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以致一时间找不到工人时,我便能够充当家里的小维修工。当我突发奇想想要做某种实验时,便自己动手制造器械以供实验所需。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制刃业。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缪尔在伦敦学习这一行,并在波士顿开了业,于是我被送到他那里,跟他试学了一段时间。不过,这位堂兄想从我身上收取学徒费的做法让我父亲非常不快,很快我便被领回了家中。

其实,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中但凡有一点儿零花钱,便都用来买书了。我迷上了《天路历程》,于是开始收集约翰·班扬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购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书贩那里买来的,价格便宜,而且全套有五十集。父亲也有一些藏书,主要是关于宗教辩论方面的,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但还是把它们都读完了,因为那时求知欲旺盛,手头又实在没有其他适合的书籍。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普鲁塔克写的《名人传》,我曾反复阅读,不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实在是受益匪浅。还有笛福的《计划论》,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对我的思想起到了转折性的作用,从而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对书籍的强烈爱好,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去当印刷工,尽管他另外一个儿子(詹姆士)已经从事了这一行当。一七一七年,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在波士顿开始了印刷业。相较起来,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父亲的行业,不过对于航海的向往仍无法忘怀。为了遏制这种令人担忧的想法,父亲急切地把我跟哥哥拴在了一起。父亲主意已定,我反抗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十二岁那年就签订了师徒合同。按照合同,我得充当学徒直到二十一岁,在最后一年才可以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熟悉了印刷业,很快便成为哥哥得力的助手。

最重要的是,我有机会读到一些更好的书了。我结识了书店的学徒,时常能跟他借一本小书读。当然,我必须十分小心,尽快看完奉还,同时保持书的整洁。为了避免老板或客人发现书不见了,我常常晚上借书早上归还,所以养成了通宵达旦读书的习惯。

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镇上还有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叫约翰·柯林斯,我跟他来往甚密,我们时常争论,也乐于争论,都想驳倒对方。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令人反感的坏习惯。为了争辩,你必须提出相反的论点,而这往往令人生厌,甚至产生敌意,因此它不但妨碍谈话,更会破坏本来很有可能发展融洽的友情。我好争辩的毛病是在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形成的。从那时起我才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具有良好兴致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跟柯林斯就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的学习能力问题展开了争论。他认为妇女不应该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女人不具备学习的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点儿争辩之心,我则持相反意见。柯斯林天生雄辩,言辞丰富。有时我会想,他之所以能够压倒我,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他口若悬河的辩辞起了作用。有段时间我们分隔两地,不能相见,于是我便坐下来将自己的观点付诸文字,然后寄给他,他也总是认真地回信辩驳。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而后碰巧被我父亲发现,他读了一遍之后,虽没有参加我们的论战,但趁机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这样分析,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胜过对手,但在措辞、叙述方法以及主题的清晰等方面要远远逊于对手。他还举例说明使我信服,由此,我开始关注文章体裁风格方面的问题,并下决心要努力改进。

这时,我偶然发现一本单卷本的《旁观者》,是其中的第三卷,在此之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刊物。于是我把它买下来,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趣味无穷。文章写得好极了,这让我萌生了模仿它的风格的想法。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将其中的概要简单抽出来,然后搁置几天后,在不看原书的情况下,用我自己的词句,将每一点概要完整地表达出来,重新凑成整篇论文,尽量使它像之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作比较,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予以修正。

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是词汇贫乏,或是不能很快地想起更为适当的词语来,我想假如之前我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坚持到现在,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因为在写诗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长度不同的词去适合韵律,或用不同音素的词去凑节奏,这有助于掌握大量的同义词。基于这个原因,我又将《旁观者》中的一些散文改写成诗,等过一段时间,我几乎遗忘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复原成散文。有时候,我还会把我摘录的东西故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设法将它们重新排序还原,然后再组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让我学会了如何整理思路,每当我把复原的文章同原文比较时,都会发现许多错误,从而加以改正。

有时候,我会幻想在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如句法和词法上,我的改编是超出原文的。这种想法鼓舞了我,使我有信心成为一个很好的英语作家,这唤起了我的雄心壮志。于是,我坚持在晚间工作完成以后,或早晨工作开始之前,或在星期日,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常常逼我去做礼拜,而做礼拜也确实是我应尽的义务,但我还是尽可能避免参加这种仪式,独自留在印刷店里玩遣词造句的游戏。

那年我大概十六岁,偶然间找到了一本特恩写的关于素食的书。当时,哥哥尚未成家,我们都在别人家搭伙吃饭,我突然拒绝食肉引起了大家的不便,大家对我这种怪癖纷纷抱怨。按照书上教的方法,我学会了自己做菜,如煮土豆、米饭、速食布丁等,这样算下来的话,还能节约不少搭伙费。于是,我向哥哥提出了自己开伙的要求,而他只需要每周支付给我一半的搭伙费即可。哥哥欣然同意。很快,我发现自己还能从伙食费中节省一半下来,于是用这笔钱买了书。当哥哥和其余的学徒们离开印刷店吃饭时,我便迅速地吃一些点心,比如两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块馅饼,再加上一杯水。这样,到他们吃晚饭回来之前,我又节省下一点儿时间用来读书。节制饮食让我觉得头脑清醒,增强了理解力,在学习上也进步不少。

以前上学时,我曾两度失去学习算术的机会,现在终于感到因对数字无知而带来的窘境,于是我找到了考克的算术书,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阅读了塞勒和谢尔米的航海著作,并从中学到一些几何知识,不过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再深入研究过几何问题。这段时间,我还阅读了洛克所著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罗亚尔派的《思维艺术》。

正当我致力于提高语言水平时,偶然间发现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格林伍德所著),书的末尾处有两篇是介绍修辞和逻辑的运用方法的。逻辑这一篇在结束时举了一个苏格拉底论辩法的实例,不久我便买到一本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里面有许多苏格拉底式的辩论实例。我为之着迷,于是放弃以前那种生硬莽撞的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通盘接受这种辩论方法,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谦逊的提问者和怀疑论者。再加上我阅读了沙夫斯布里和柯林斯的著作,对教义上的许多论点就更加怀疑了。

总之,这种辩论方法十分稳妥有利,它让对手陷入了绝境。当我使用这种方法,十分巧妙而娴熟地迫使对手让步时,从中得到了快乐,即使那些极具学问和修养的人,也不得不对我让步。而这种让步往往是无法预知后果的,这便引诱他们进入更深层的问题,被纠缠而无法自拔,最后我和我的论题侥幸获胜。

后来几年时间,我一直使用这种方法,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唯独保留下来的是在表达个人意见时谦虚而稳重的习惯。遇到有争论的情况时,我从不使用“一定”“绝对”这种表示十分肯定的字眼,而是说“我猜想”或“我理解”如此如此,或说“在我看来”“我猜可能这样”“基于这些因素”“假如我没弄错的话”。

每当我表达个人观点或劝说别人接纳我的提案时,我相信这种表达方法对我十分有利。因为谈话的目的是“告知”或“被告知”,让人高兴或说服人。因此我奉劝那些明智之士,切勿采取这种独断自负的态度,它往往使人反感,引起人的反对,结果破坏了语言交流思想、增进感情的目的,使你好意的劝说变成了恶意的诋毁和中伤。

如果你有事相告,武断教条的态度只会引起争议,使人无法公正地对待你的意见;假如你想从别人的知识中汲取营养、提高自己,而同时又不打算放弃自己原来的观点,那么你只会让那些明智之士对此感到不屑,从而远离你,任由你坚持错误。因此,这种方法无论如何都不会令听众愉快,也无法劝说别人赞同你的观点。对此波普说得很好:

教导别人不能用教训的口气;别人不懂或不理解时,就像提醒遗忘者一样即可。

他又进一步指出:

谈话时,即使你内心对此深信不疑,也当谦逊地表达。

在这里,波普本来可以用更好的一句与上面相搭配,可他却用了这样的对句,我觉得不够妥帖:

因为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假如你非要问为什么不太妥帖?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大言不惭毫无辩解的余地,因为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那么,缺乏明智(这样的人实在不幸)不就成了缺乏谦虚的托词了吗?所以,这两行诗这样写不是更合理么?

大言不惭的话只能这样辩解,即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但究竟是否妥帖,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大约在一七二〇年或一七二一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这应该是全美洲第二份报纸,名叫《新英格兰报》,第一份报纸叫《波士顿新闻通讯》。当时,记得哥哥的朋友都劝他不要从事这个行业,因为他们以为美洲有一份报纸就足够了,办新报可不简单。可是到了现在(一七七一年),美洲已经有了不下二十五种报纸了。哥哥没有听从朋友的劝告,依旧按照原计划进行,当报纸排好版、印出之后,我就成了挨家挨户送报纸的人。

哥哥认识一些颇有才气的朋友,他们会替报纸写一些小短文,自娱自乐的同时也提高了报纸的声誉,报纸的需求量逐渐增大了。这些绅士们常来印刷店,当我听到他们高谈阔论,说报纸是如何受人欢迎时,我便有了跃跃欲试的渴望。但我还只是个小孩子,况且如果让哥哥知道是我写的文章,那他一定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的。于是,我设法伪装笔迹,匿名写了一篇文章,到了晚上,我便偷偷将它放到印刷店的大门底下。第二天,果然被哥哥发现了,他便将文章给朋友们传阅。当我在一旁听到他们朗诵、评论,并对它赞不绝口,还揣测文章出自那些饱学多才的知名人士之手时,我简直高兴极了。不过,现在想起来,我很侥幸得到他们的鉴赏,因为他们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高明。

不管怎样,这次得到认可使我又接连写了几篇稿子,并按照老方法投到印刷店,虽然同样受到了称赞,但我并不打算将这个秘密公之于众,直到我所积累的知识已经用尽之时,秘密才得以拆穿。这时,哥哥的朋友们才对我稍加重视,但哥哥并不喜欢我这么做,他或许有他的理由,说这样做会让我变得自负。后来,这件事可能正是导致我跟他产生分歧的原因之一。尽管他是我的哥哥,可总以师父自居,把我当成他的学徒,认为我应该像其他学徒一样为他卖命。可我是他的弟弟,我认为他应该多关照我,但他却对我过分要求,让我觉得降低了身份。我们的争议常常搅得父亲也不得安宁,不知是否因为我正确的时候比较多,还是我比较能言善辩,总之父亲是偏向我的。不过,哥哥生性粗暴,经常揍我,这让我十分不满,觉得学徒生涯漫漫无期,永无出头之日,于是我总是想缩短学徒时间。不久之后,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哥哥的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政论性文章,触怒了议会,题目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他们出示了一张议长的拘捕票就带走了哥哥,他们控告了他,将他关了一个月。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哥哥不肯将作者供出而导致被关押。我也被带到议会接受审讯,不过他们并没有从我这里得到满意的答复,只是对我训斥了一番,就放我离开了。他们大概觉得作为一个学徒,我一定会保守师父的秘密的。

尽管我跟哥哥意见不合,但我还是对当局表示愤慨。在他被拘捕期间,我主持报务工作,并在报上大胆地抨击统治者的行为。哥哥对这些文章很是欣赏,但另外一些人却对我产生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是一个癖好讽刺中伤的青年。当哥哥被当局释放出来时,州议会下达了一道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于是,哥哥和他的朋友们在印刷店中开会商议对策,在这种形势下究竟该怎么办。有的人建议为了规避法令,还是将报纸改头换面比较好,但哥哥认为这样做太麻烦,最后他们决定,今后采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他们考虑到了州议会可能会进行非难,说他通过自己的学徒出版报纸,于是便把我原先的师徒合同归还给我,并在背面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当有人要来看时就给他们出示这张合同。同时,为了能让我在剩下的学徒时间里继续为他效劳,我必须另外签一份新的师徒合约,当然,这个合约是不对外公开的。虽然这个计划并不高明,但还是马上实施了。就这样,报纸以我的名义出版了好几个月。

终于,我和哥哥之间的矛盾再次激化。我料想他不敢将新的合约拿出来示人,便以此为契机充分地维护我的自由,这种趁火打劫的做法的确不够光明磊落,因此我把它当作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大错误。当他对我大发雷霆和大打出手时,我的愤恨之情淹没了对错误的认知能力。要知道,他平时不是个暴躁的人,也许的确是我过于无礼,逼人太甚了。

离家出走闯天下

为了限制我的离开,哥哥走遍镇上每一家印刷店,嘱咐每一个老板,让他们拒绝提供给我工作。他成功了,我无法在镇上任何一家印刷店找到工作。于是我想到纽约去,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印刷店,并且距离波士顿最近。在对待哥哥的案件时,我所表现出来的专横与愤怒,估计早已经让我成了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假如我再待下去,处境只会更加窘迫,再加上当时我对宗教问题的妄加评论,已经让虔诚的信徒把我当成了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想到这一切,我就更加坚定了离开波士顿的决心。

不过,那时父亲已经站在了哥哥这边,如果我明目张胆地离开,他们肯定会设法阻拦。因此,我的朋友柯林斯就替我想了一招妙计。他跟一位纽约的帆船船长讲好了搭船的条件,说我是他的一个朋友,由于跟一个不正经的女孩私通有了孩子,女孩的朋友逼着我成婚,因此不能公开出现在船上。就这样,我卖掉了一部分书凑了一些钱,偷偷上了船,借着顺风三天便到了纽约——一个离家三百英里的地方。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无人推荐、无人相识,怀里揣着那一点点的钱,独自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我对航海的渴望早已经消失,否则现在倒是很容易实现这个愿望。不过,我有了手艺,而且是个不错的技工,于是我找到老威廉·布拉福德先生,去他的印刷店找工作。他是宾夕法尼亚最早的印刷匠,跟乔治·凯恩①争吵决裂后,他就搬到了这里。不过,因为生意冷淡,他无法给我提供工作,但他对我说:“我在费城的儿子的帮手阿奎拉·罗斯最近死了,你去费城的话,我的儿子一定会雇用你的。”费城距离纽约一百多英里,于是我将箱子杂物从海路托运,自己则乘坐小船前往安博依。

在横渡海湾时,突然狂风大作,我们又破又小的帆船瞬间被①乔治·凯恩(GeorgeKeith,一六三九~一七一六)是英国“教友会”的一个牧师。一六八四年他从英国移居美洲,曾在费城当教师,后来在教义上他与教友会的其他教友发生争执,自己创立了一个教派,叫作“基督教友会”(ChristianQuakers),又叫作“凯恩派”(Keithians)。此处所提到的争执,不知是否指此。

撕成碎片,无法再驶入小河,而漂流到了长岛。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乘客失足坠入海中,当他快要被水淹没时,我伸手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把他拉了上来。经过这一惊险的场面,他倒是清醒了不少,只见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本书来让我把它烘干,然后就去睡觉了。没想到,这正是我多年来最喜爱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这是荷兰文版,用上等纸张精印而成,里面还附有铜版插图,它的装帧之精美超过我曾见过的任何一本原文版。后来,我才得知《天路历程》已经译成了欧洲大多数的语言,大概除了《圣经》外,没有比它更畅销的书了。据我所知,“诚实的约翰”①是把对话混进叙述中的第一个人。这种写法很能打动读者,让人身临其境,恨不得亲自参与其中。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

理查森在他的《潘米拉》等著作中也采用了这种写法。当天晚上,我发起了高烧,只能上床睡觉,还好我曾记得什么书上说多喝凉水能退烧,于是一直不停地灌水,整晚都汗如雨下,果然退了烧。

①指约翰·班扬(JohnBunyan)。

第二天上午,过了渡口,我就向着五十英里外的柏林顿徒步前行,听说在那里可以找到船直达费城。

这一整天都在下大雨,我浑身湿透,到了中午感觉异常疲劳,实在无法继续前行了,便在一家小旅馆歇了脚,住了一晚,这时才后悔自己不该离家出走。我狼狈不堪的外表,让人们怀疑我是一个私自出逃的仆役,很可能就这么被人抓起来。尽管如此,第二天我还是上路了,到了晚上住在一个叫布朗的人开的小旅店,距离柏林顿有八至十英里。在我进餐时,布朗和我闲聊起来,他很快发现我读过书,便对我客气友好起来。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友谊,直到他去世。我猜想他曾是个走乡串户的郎中,因为无论英国还是欧洲大陆任何国家的村镇,他都熟知。他有学问,人聪明,只是不太信教。几年后,他出于恶作剧心理竟将《圣经》改写成蹩脚的诗句形式,就像科顿改写维吉尔的作品一样。这样一来,反倒使《圣经》中的许多故事显得滑稽可笑,假如能出版的话,一定会让那些心灵脆弱的教徒大受打击。所幸他没出版。

那天晚上,我在他的小旅馆里住了一夜,第二天就抵达了柏林顿,可惜的是定期航船在我抵达前就已经开走了。这天是星期六,到下个星期二之前是不会再有船了。于是,我回到镇上一个老妇那里,我曾向她购买了一些准备路上吃的姜饼,她听说我的遭遇后,好心邀请我在她家里等船。多日来的徒步旅行实在太累了,我便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知道我是印刷匠后,劝我留在这里开业,可她不知道开业是需要资本的。她热情好客,为我准备了一顿牛头肉饭,而只接受了我的一壶啤酒作为报酬。我想只能硬着头皮在这儿等到星期二了。然而,晚上河边散步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一条船正从这里经过,里面有不少前往费城的旅客。

就这样,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一路没有风,我们便沿途划桨,直到午夜,仍没有到费城。一些旅客误以为我们走过了费城,不愿再向前滑行,而另外一些人则根本不知道现在到了哪里。最后,我们决定向岸边划去,进入了一条溪流,在一道旧栅栏边上了岸。正值十月,夜间非常寒冷,我们便拆下栅栏木条生火取暖,一直等到天亮。这时,有一位旅伴认出这是库柏溪流,离费城北部不远。果然,我们一划出溪流,便见到了费城。大概在星期天的早晨八九点钟,我们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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