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1994 > 468.第四百六十八章 林彩云与冷枫的初识

夜深人静时,偶尔有虫鸣从窗外传来。

    客厅,林彩云和文清坐在台灯下,讨论着工作上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啊。”林彩云拍拍脑袋,赶紧拿着笔记本记下要素。

    “没事,以后你有问题,可以随时问我。”文清笑道。

    “那多麻烦你。”

    “咱俩一个办公室,你要是学会了,以后我也能轻松一些。”

    随后,林彩云给文清倒了一杯冷枫从海州拿回来的红酒。

    “酒喝多了不好,但冷枫说晚上稍微喝一点,睡眠更好。”

    “那我可得试试。”

    两人端着酒杯,在台灯下一边喝酒,一边讨论工作。

    这时,房间内传来一声呼噜声,是冷枫。

    下一秒又传来小念云的抱怨声。

    “爸爸,你好吵。”

    片刻后,又安安静静。

    两个女人看着门口,相视一眼,捂着嘴笑起来。

    不知不觉,俩人的关系也越来越近。

    因为已经到了十一月份,天气渐渐转冷,所以俩人索性裹着一张被子,窝在沙发里讨论。

    同样的貌美,同样的喜欢同一个人,就差手牵手逛街了,否则就是闺蜜了。

    卧室内,父女俩依旧睡得四平八躺。

    客厅内,两女就像是一家人,亲密无间。

    这要是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幸福的一家四口。

    “冷枫就是这样,有时候睡着睡着就瞎叫,他说着这是小时候被他师父打的,留下了阴影。”林彩云打趣道。

    小时候,冷枫晚上看书看得太晚,早上就睡过了头。

    但师父总是强求他按时按点起床,不管什么原因。

    所以有时候冷枫睡过头了,屁股上就会挨师父一巴掌。

    久而久之,都快成了心理阴影。

    “我一直好奇冷枫的师父是谁,你有没有见过?”文清好奇地问道。

    “没见过。”林彩云摇摇头。

    “之前冷枫一直说他的本领是他的师父教的,他也经常说起他师父。

    冷枫不仅能打,还会赚钱,还弹琴,简直无所不能。

    徒弟这么厉害,师父应该很出名吧,你都没听过?”

    文清有些疑惑。

    其实她也调查过冷枫的户口,但因为信息不发达,她只能看到冷枫出现在江州后的资料。

    对于冷枫说的那个师父也是很好奇。

    如果跟着冷枫的师父学习,那她就能追上冷枫的脚步,能更好地帮到冷枫。

    原以为冷枫的师父在江州,结果上次冷枫说是在燕京,瞬间就蔫了。

    “他说是他师父教的?”林彩云反倒一脸疑惑。

    “是啊。”文清给以肯定。

    “我每次问他,他都说他是在垃圾场捡垃圾的时候自学的。”林彩云翻了翻白眼。

    “自学成才,你信?”

    “我不信。”

    “...  ...”

    两个女人瞬间打开了话匣子。

    端着酒杯,蜷缩在沙发上,依偎在一起,聊起八卦来。

    “他说他师父在燕京,叫啥名却没说过。”文清说道。

    “你信他那张嘴,那你就是傻。”林彩云笑道。

    “为啥?”文清好奇道。

    “六年多前吧,也就是冷枫十八岁的时候逃难到江州,就一直在我家做长工,做了三年,然后我俩就结婚,抱养了丫头。

    这六年我俩不是住在一个院子,就是住在一个房间。

    偶尔冷枫出去几天,那都是去不夜城玩牌,不可能有时间去燕京。

    若是他有那么厉害的师父,也不可能欠了赌债被人追着打。

    所以啊,十有八九是逗你玩的。”

    “不可能啊,他每次都说得若有其事,还说他师父是抽烟抽死的。”

    思量了许久,文清灵光一闪。

    “会不会是他逃难到江州之前,在老家拜的师父?”

    “这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吧,他逃到江州之前的事我一概不知。”林彩云耸了耸肩。

    “不是吧?”文清上下打量了一眼林彩云,不可置信道:“你们认识六年了,竟然不知道?”

    “真不知道。”林彩云无奈道。

    “不是吧?你们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多啊。”

    的确,夫妻俩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多,孩子都有了。

    妻子忽然说对自己丈夫以前的事情一无所知,论谁恐怕都不信。

    “哈哈...  ...”林彩云干笑两声,无奈道:“不是我不知道,是他自己不说。”

    “不说?这么神秘?”文清还是不信。

    “正是他自己不说。”

    林彩云抿了一口酒,陷入回忆。

    “我记得第一次遇见冷枫,是他饿晕在我们家门口...  ...”

    那还是六年多前,林彩云那时候才18岁,正是黄花大闺女的年纪。

    不过气色却还不如现在,因为那时候整个家庭的家务都在她身上。

    林望重男轻女,不仅不让林彩云上学读书,连零花钱一分都不给钱。

    其他城里女孩子都有个口红,或者化妆品啥的,林彩云只有清水。

    唯一好的时候就是农村亲戚带来一些枣子,洗脸的时候把枣子嚼碎摸在脸上手上,这就是她唯一的化妆品了。

    所以十八岁的年纪,却苍老得像二十几岁。

    那时候文清也刚出国,在英国留学。

    有天早上林彩云照常天还没亮就起来扫院子,刚出院子,就差点被门口的一个满身是血的“尸体”吓晕过去。

    这个“尸体”自然就是被饿晕过去的冷枫。

    好在她妈元菊还有些定力,发现冷枫只是晕了过去。

    原本林望不想管的,但元菊说“如果死在咱家门口多晦气”,林望这才勉强答应先安顿到家里。

    冷枫醒来之后才知道原委。

    原来冷枫为了逃难,偷偷爬上了火车,再说车上睡了过去。

    在醒来时就到了江州。

    本来是要去燕京的,但实在饿得没办法了,就只能跳下火车找吃的。

    但是因为没钱,也没人愿意施舍,他只能去偷馒头。

    结果被发现,差点被打死。

    好不容易逃掉,结果还迷路,迷着迷着就到了林彩云家的门口。

    这又饿又累又困,再加身上有伤,就昏了过去。

    那时候的冷枫也才十八岁,脸上稚气未脱,看起来比较嫩。

    “你知道吗?因为他脏兮兮的,我以为很丑,结果他把脸洗干净后,没想到还是个小帅哥。”林彩云笑道。

    “真的?”文清也瞬间来了兴趣。

    “真的,当时眼中还有一些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个台剧小武生,像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第一件见他的时候,我感觉好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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