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蒙小姐……”他对着电话道
“叫我贝丝好了。你请讲”
他叹了口气“在布鲁因法官作出口头裁决之后,是不是艾尔玛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要求追究墨菲斯医生的责任?从而激怒了法官?”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是的。”
爱德华除了叹息,也没啥话好讲。
贝丝·哈蒙则继续描述事情的发展情况。
按理说当法官宣布艾尔玛立即出院后,这桩案子就应该了结了,至少爱德华和法官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艾尔玛并不,她继续说道:“我希望墨菲斯心理医生对我所作出的诊断应该被列入这份记录里。我要求证明我本人的清白无辜-我只是醉酒而非精神分裂,他这样不负责任的诊断,不但让我在精神病院里待好几天,并且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为今后可能给我带来的诉讼考虑,我希望听证继续进行下去,并把一切记录在案。”
换句话说,艾尔玛要求追责了!
这其实也很正常,换谁被关在精神病院一个礼拜礼拜,天天和正经疯子们一起吃喝拉撒,心里总是有怨气的。
可布鲁因法官忽然被激怒了似的-尤其是在听到“今后的诉讼”时,忽然就怒发冲冠起来。
他立刻大声吼道:“根据这些言论,我决定将你收监,收入精神病院。”
包括贝丝·哈蒙在内的所有旁观者,一开始都以为法官只是在开玩笑。
然而他随即板着脸,严厉的重复道:“病人应该立刻予以被收监!”
听到这里,爱德华也惊呆了。
他原本以为是艾尔玛是在法庭上忍不住骂娘甚至撕扯法官,才被扣个“藐视法庭”的帽子而收监。
毕竟他曾有幸领略过她的“疯狂”,坦白说挺讨人喜欢而且让人怀念。
尤其是自己差点被她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捂住口鼻,导致领略到了传说中的窒息性/g潮的快感。
但仅仅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激怒法官当庭推翻自己一分钟前的判决,把她扔到精神病院里?
虽然他自认为对司法系统已经不是个菜鸟,但依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切都有证据?”他狐疑的问道。
“没有录音,但妈妈的一位朋友把法庭上的言论都记录下来,她让我看了记录,和法庭审理时一摸一样,并且她也表示愿意将此作为证据提供给律师,以为妈妈讨个公道回来。另外,我也申请调阅法庭审案记录,但他们却说需要走很多流程才能看到。你知道,我两个月后就要去墨西哥了,我没有那么多精力……”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出了少见的情绪来-那是一种愤怒与疲惫厌倦结合后的劳累。
“杨先生,墨西哥的比赛中非常重要,彼得罗相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棋手,我必须全力以赴备战,或许才有一线机会。并且艾尔玛必须陪着我,没有她,我无法专心思考。”
“好吧……”
“妈妈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让我来找你,说这个案子只有你能帮助她,他不敢找本地的律师,因为这些律师会害怕得罪法官,而她自己只是个无依无靠的家庭妇女。”
“明白了,现在我倒是有点羡慕俄国人,至少俄国冠军的母亲应该是不会那么轻易的被关进疯人院的。”
“杨先生……”
“叫我艾德吧”
“艾德先生,希望你能帮助我们”贝丝·哈蒙飞快的说道。
“这个啊……我明白”爱德华挠挠头,不置可否。
“无论如何,请你把妈妈救出来。钱不是问题。”
“好吧……给我你的地址,明天我赶早班飞机过来。”
……挂了电话后,他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住了给克里斯打电话的念头。
平安夜是教徒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祈祷听布道啥的得折腾到大半夜不说,明天还得继续在教堂里忙活,算了算了。
而且案情虽然有点棘手但也不复杂。
再说是去把自己的火包友捞出来,还是单枪匹马过去吧。
对于贝丝·哈蒙的惊人美貌,他也一直存在心里。
要说没有想法是不可能的。
但自己上了人家的妈,随即又把主意打到女儿头上,他自认还有点做不出来,拉斯维加斯一别他的心思回到露丝伯格身上,自然也就没了多余想法。
此刻他心里又有些痒痒起来。
第二天一早,他就敲响了贝丝·哈蒙家的门。
对方显然还没完全睡醒,身上胡乱披着件毛巾睡袍,腰间胡乱的打了个结,从上可以看到深不见底,往下则是笔直修长,但不管上下,都特别白和挺直,显然这是年轻的优势。
配上乱蓬蓬的外翻的淡金红色短发,和脸上倦容,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抱歉,我来的太早了”
“不,谢谢你能来帮我……妈妈的精神状况很糟糕,她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
“是的,所以我来了,相信我,艾尔玛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谢谢”贝丝·哈蒙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露出感激惶恐等神色,反而从头到尾一直都是冷冷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却又让人无法看透。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楼上换下衣服,这样太失礼了。”
“请便”某人嘴上说,心里却在呐喊“这样不是挺好嘛,显得拉近距离。要是一会儿腰带送了,就更能展示出主人好客的本质了。”
“这是法庭质证的副本,你可以先看一下,”
……
面对收拾整齐的贝丝·哈蒙,爱德华依然是那副道貌岸然的模样。
“现在我就是艾尔玛的律师,手续一会儿会补。我有义务向你告知一下,我打算采取的行动。”
“嗯”
“你看”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对方。
“这是?”贝丝略显诧异,小嘴微微张开“人身保护令?”
“是的,人身保护令是一条要求把已经处于被非法拘留或监禁的人及时送交法院处理,或者由以为法官来决定去留的法令。源于1679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颁布的人生保护条例。是个非常不错的法律武器。”爱德华用公事公办的口气解说到,顺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口,该死的领带结收的太紧了。
“哦,然后呢?”
“根据肯塔基的法律,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权在特殊情况下颁发人身保护令(就像在伯格曼案件中一样),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艾尔玛从精神病院里弄出来。”
“然吼”爱德华,咬咬牙,“我们就立刻起诉!”
他拿出第二份文件递过去。
“这是起诉状,艾尔玛将起诉之前负责审案的布鲁音法官和墨菲斯院长!”
“起诉?”贝丝·哈蒙一愣
“是的。这种情况下替艾尔玛辩护,做好的策略是主动进攻,进攻。把政府放到被告的地位,让他们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受审,法律和体育比赛一样,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爱德华狞笑起来“打得对方乱了方寸,才能让从他们的言论中找出漏洞来。”
“你要知道,如果我在法庭上仅仅是证明艾尔玛没有任何精神问题,从而得出墨菲斯医生的诊断结果有误,那将会是多么困难,就好像我们的陆军在原始热带丛林里和‘查理’们作战一样。那是对方的主场,我可不愿意贸然介入。”
“尤其是精神病学这种高度专业的学科,如果按照他们的节奏走,我可能先要花三年修个相关学位出来。这显然不合适。”
“反之”他轻松的笑起来,整个人也显得放松“上诉!我们主动起诉对方,让他们进入我的预设阵地来,那事情就方便多了。”
“但,对方法官也是专业人士啊”贝丝·哈蒙的大眼睛清澈透明,看上去就像容易受惊的小鹿那样。
“呵呵,那就是比拼专业水准的时候了。坦白的说,我不认为布鲁因法官是我的对手。尤其是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
“是嘛?”对方眉毛一挑,并没有跟着爱德华的思路走下去,似乎在质疑。
“这么说吧,虽然看起来布鲁因法官比我强大不少,可面对面争斗的话,他大概会像进入‘米格走廊’的合众国空军那样,甚至更加糟糕。”
说这话时,某人的表情显得非常狰狞。
米格走廊这个翻译并不好,按照原文意思应为米格小巷。
这种小巷通常是主要街道后的用于检修各种管线设备的区域,平时少有人迹,久而久之便成为暴力频发的场所。
普通人一旦误入其内,后果非常可怕。
显然爱德华的起诉策略就是要把布鲁因法官拉到这黑巷子里来,自己则化身司法暴徒,手持棒球棍……不对……《宪法》痛殴对方!
然而,贝丝·哈蒙的大眼睛依然毫无波澜,显然,她没有听懂其中的意思。
“显然,艾尔玛把你照顾的非常好,大概你平时都不看报纸或者电视新闻吧……”
“除了专业杂志外,我什么东西都不看,报纸的话,如果有关于我的文章,艾尔玛都会剪下来,有时候我会翻翻。”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艾尔玛让你来找我的原因。”爱德华耸耸肩“这份起诉状是给你看的,现在肯塔基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应该已经接到了消息‘我们将要提起一场诉讼’。希望他们能理性面对……最好是和我讲法律。”
狞笑又一次浮上了他的面孔。
“呵呵,法律在手,天下我有”内心一个声音在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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