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听说了吗,咱们汉语言系的第一才子要结婚了!”
“真的假的?不是过几天我们大四就拍毕业照吗?”
“师兄师姐们都发朋友圈了,全是嫉妒英年早婚的,哪还有假呀!”
“那今年新来的师妹们可能要伤心欲绝了,前一阵子辜同学国际夺奖,为他而来的小妹妹可不少呢。”
颁奖台的男主角光芒万丈,他捧着奖杯,一双长腿自带吸睛流量,人生全程开挂,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赞誉。
讲道理,老天给了他脑子也就算了,大才子还生得身材颀长,比篮球运动员还标准结实,头发茂盛,浓眉大眼,好看得能当门板上的偶像海报,男生服气他,女生倾慕他。
女生禁不住嘟囔一句,“美术系那些人长得漂亮果然吃香。”
浓浓的醋味让对话陷入尴尬的沉默。
提起话头的女生看了看对方那尖得能戳起苹果的整容脸,移开视线,小声地说,“这话你快别说了!你不是忘了吧,前年闹得轰轰烈烈的黑客名单,大才子的护妻狂魔名头可不是开玩笑的。”
她对室友心里也是有些鄙夷的,穿衣打扮照着话题女主角来,人家结婚了还要踩她!她也不照照镜子瞅瞅自己几斤几两,除了一张勉强看得过去的整容脸,她还有什么?
人家蓝琳琅还没毕业,举办了多场画展,跟大才子可谓是金童玉女,强强组合,大才子又怎么会舍弃美女学霸,看上室友这样因为化妆太迟就干脆逃课的女孩子?
章明珠听她提起那件事,颇不自在拨弄大耳环。她仿佛想起了什么,紧张兮兮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定它光滑如初,松了口气。
一年前她去了艺术中心,不知怎么陷入昏迷,醒过来的时候脸上全是红痕,她却想不起是怎么回事了。幸亏艺术中心的负责人财大气粗,赔偿了她所有损失,章明珠把自己整得更精致了。也许是心理作用,她总觉得有一段时间没做美容自己就会变得很丑。
章明珠彻底迷恋上了整容变美的感觉,然而整容是无底洞,钱更不经花,很快,她从家里抠不出像样的几万块。无论她怎么保证,自己变美以后会当上豪门太太,她妈都不信。章明珠走投无路,又去求了唐朔,对方把她拉入黑名单,拒绝见她。
她很有耐心,跑去唐朔上班的公司蹲点,连蹲多日,蹲到了人。
章明珠几乎认不出来那个脸色苍白颓靡的男人会是唐朔,他的意气风发全消失了,只剩下一股沉沉的暮气,眼底无光,仿佛行尸走肉。几个保镖守着他,她根本近不得身。她无法回黎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重新上学,又得知少爷突然休学的消息,章明珠萎靡不振好几天。
她原想着等少爷回来上学,可是她的脸等不了那么久。
章明珠索性放弃了为少爷守身如玉的念头,男人结婚之前女朋友多不胜数,她谈几个又不犯法!只要她的心属于少爷,谁也不能夺走她的感情!抱着这样的念头,章明珠谈了一个又一个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有钱,但也一个比一个老,最近这个四十七岁了,保养不行,每次她看到那对方那一颤一颤的大肚子,就难受得想哭。
她整得这么漂亮,为什么要跟倒尽胃口的老男人谈恋爱?
尤其是,她的前室友蓝琳琅毫不费力就得了大才子的喜欢,现在更要做穿金戴银风光无限的辜太太。
女生对她的奇怪举动习以为常,耸了耸肩,接着唠嗑,“不过,咱们大才子也太不容易了,拼死拼活追了两年,终于死缠烂打抱得美人归,一到年龄迫不及待地领证,就这大奶狗的黏糊劲儿,高岭之花的人设摔得差不多了,姐妹们还以为他性冷淡难攻克呢。”
估计现在,那群小姐妹们捶足顿胸,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将大奶狗变成自己的男朋友。
但话说回来,大才子没开窍之前,谁知道他可攻可奶又能骚?
前几天,她有个师兄千辛万苦混进了教授群,结果当天下起了红包雨,把师兄给懵得,怀疑自己是不是拿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剧本。
然后师兄一看,那红包清一色写着“嫁妆”两词。
古板严肃的教授们热火朝天地刷屏。
“我们家的小辜终于嫁出去哈哈哈记得多写几首催妆诗!”
“小辜你可别糊弄咱们,要拿出真本事,能当传家宝的那种,教授回头给你编教科书上!流芳百世!”
“就是就是,还有新婚诗回门诗家宴诗通通给咱老头子准备上,让国家跟大爷看看你这婚结得多登对甜蜜!”
师兄第一次知道了“人生赢家”四个字是怎么写的。
这时候人生赢家在干嘛?
“唰——”
一把折扇轻巧掀开了软帘,红穗摇曳,来人发束玉冠,着了长袍黑靴,来看他的新娘上妆。
窗外芭蕉新绿,烟水沉沉,兽炉升起沉香细雾。
铜镜里映出一双偏浓的眉毛,朗目皓齿,英姿勃发。他折扇一展,托起了新娘的下巴,左右端详,“嗯,八抬大轿,十里红妆,把我辜家千年家底掏空了,才娶回来的镇宅夫人,果然非同凡响,不亏,不亏。”
琳琅任由着他抬着,钗环叠翠流金,双颊嫣然若火,美艳得不可方物,“我刚上了脂粉,爷这扇子若还想要耍帅,就趁早挪地儿,不然我一个唇印落下,你今天绝对成头条。”
辜不负喉结微动,“头条就头条好了,叫老公,叫相公,叫官人都行,不许叫爷。”
琳琅媚眼如丝,“我以为你更喜欢我叫弟弟。”
两人年龄相同,辜不负一次心血来潮,非要逮住她叫哥哥,等对比了户口本的出生日期,琳琅还早他一个月,才子哥哥大受打击,闷闷不乐了一晚上了,一连几天低气压上课,教授们战战兢兢,一个个跑过去当心灵导师,结果铩羽而归。
老爷爷们怜爱他们的小白杨,不得已,只得请琳琅出马,马上把人哄得眉开眼笑,大才子一个高兴,隔天跑国外去比赛了,一言不合给她捧几座小奖杯回来。
辜不负一听到“弟弟”,全身的血往脑袋冲。
让狐狸爬树,太要命了。
他耳尖红了,转移话题,“人都来的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
琳琅说了声好,便将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一对新人下了灯笼高挂的绣锦阁楼。
琳琅一边拎着自己的裙摆,由着他牵着,偏头瞧了瞧,“这才几个月,你的头发长得可真快,都能束起来了。”
辜不负骄傲挺起胸膛,“那可不,我不是说了吗,我每天都在光合作用,长得可勤快了!”
两人依偎在一块,亲亲密密,羡煞旁人。
世家观礼的众人表情复杂,他们也是第一次参加普通人与妖族的婚礼。看琳琅这个普通人如此淡定地谈笑风生,他们险些怀疑自己进错了片场。
辜不负跟琳琅已经举行了两场婚礼,一场是在琳琅老家,一场则是专门答谢师长,而这一场定在了男方家中,仅仅邀请了两大世家与五大豪门。所以宴会呈现了一个美好到诡异的画面,无论是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全是神仙颜值。
喜堂是露天的,中央架起红绸金字的屏风,喜幛环绕,台上置着龙凤双烛与古铜礼器。一对保养得宜的中年夫妻坐在高台两端,面带笑容看新人走来。
他们步至中途。
“嗖——”
一抹艳丽的颜色掠过众人的视线,听得天上一声孔雀清鸣,新娘伏在雀颈,她嫁衣如火,衣袖翩飞。
全场霎时寂静无声。
“快下来,别误了吉时。”辜不负宠溺笑了笑,并不计较孔雀掳走他新娘的恶劣举动。
琳琅从上空往下看。
园中牡丹开得正艳烈,新娘幽幽地叹,“不负,既已殊途,早已不同归。”
“你没试过,怎知道殊途不同归?”辜不负扫过在场的宾客,眼底狠戾,“是不是有一些迂腐古板的家伙,在你面前嚼舌根了?”
孔雀世家的当家人是个仙风道骨的老者,魔孽一事让黎家声势跌落冰点,此次世家联合由孔家挂帅,因此开口,“辜枕月,第五代嫡长子,天赋异禀,敏而好学,十岁脱妖胎,十五岁成仙道,气如虹,皎如玉,世家公子第一人,堪称王朝之广厦。”老人的口吻多了几分遗憾,“二十岁,枕月公子身染重疾,辜家传为抱月而逝。”
辜不负眸中波澜不起,他只是仰着头,看天上飞舞的孔雀。
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段他不愿记起的回忆。
他十岁脱妖胎,十五岁成仙道,十七岁为太傅,十九岁登宰相,国之衣冠对他俯首帖耳,可谓是炙热绝伦,世无其二。
他不羡春衫轻薄鸳鸯被暖,势要做烽烟乱世的孤勇,让天下从此平江河从此清。
而在有心者的煽动下,他的炽烈肝胆成了勾结权臣阴险狡诈。
他亲手辅佐的学生称帝后,第一件事便是联合十大世家,剥了他面目,废了他琵琶骨,囚于地牢,日日鞭笞,逼问他成就仙道的秘密。是的,是十大世家,其中就包括了他的家族,辜家。他的天资过于傲人,前所未有,引起了无数妖物的垂涎。
世家为妖,只要有一天没有脱离这个范畴,它们始终不配称为“他们”。
他太强大了,强大到众生颤栗,要与他为敌。
此后的十年之间,他的膝盖从未站起来过,充沛丰满的血肉被割得只剩一具骨架。然而,吃光了他血肉的妖依然是蠢妖,人依然是蠢人。
只有他,一夜白头,从仙堕魔。
觉醒了最原始的祖魔血脉又如何?他要的,从来不是强大的力量。
但它们不懂。
辜枕月第一次拿起了剑,剑锋对着他舍身相护却喝他血吃他肉的贪婪众生。
滔天杀孽,生灵涂炭。
他从血光地狱走过,走过数百载春秋,才终于走到了她的身边。
但她不信他。
不信也是应该的,他毕竟是魔。
可当年,他也曾鲜衣怒马烈焰繁花,是世间女儿最值得托付的如意郎君。
“三大世家,五大豪门,三妖,五器,全了。”辜不负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妖跟兵器这么合作,看来为了对付我这个苟延残喘的骨架子,你们前所未有地团结,令我真的很感动。说说看,你们这次抓了我,又想用我做什么?”
不等世家回话,他又笑了,“现在科学进步,仪器也多得很,应该不用学着古代那一套,把我生吃了吧?事先声明,我也就个骨架子,难不成你们还打算切段熬汤?”
孔雀家主被他说得面红耳赤,“辜公子,只要你肯伏诛——”
“伏诛,不是这样用的。”辜不负眼珠漆黑,“你我皆为妖魔,不循人间那一套,强者为尊,生死各安天命。”
众人不敢出声了。
祖魔是个口才了得的鬼才,直接怼翻全场,他们说什么都是错的。
“我原想跟你们打一场的。”辜不负解下玉冠,满头乌发随之落下,众人恍惚,仿佛见到了当年那个踏着月色、气如虹、皎如玉的世家第一公子,“但是你们比那群老家伙要聪明,没有生擒硬拿,而是使了美人计。让她下来,跟我说说话。”
孔家主犹豫一瞬,吹响短笛。
孔雀驮着琳琅落地,她跳了下来,凤冠红珠叮当作响。
“你早就知道我的身份?跟他们串通好了是不是?”
辜不负连珠炮弹般拷问她,像一个大发牢骚的小男友。
“是。”琳琅答得毫不犹豫,“你封印黎漾太轻松了,而且我后来听孔家主说,他当时感受到了祖魔的气息。”
他沉默,哑声开口。
“所以,这一年多你都是骗我的么?”
直到昨夜,他们还极亲密地肌肤相亲,她痴缠喊着,白杨弟弟,你心疼疼我。
“不是。”
你看,她就是这么狡猾的狐狸,明明提着最锋利的刀斧,要将他这棵妖树砍倒,在砍之前,还抚摸他,问他疼不疼,需不需要她亲亲。
“既然不是,你过来,把你手腕的皮筋给我戴上。”他呶着唇,众目睽睽下,任性伸出了胳膊。
小孔雀紧张起来,立即去啄琳琅的裙摆。
局势突然变得焦灼起来。
琳琅安抚了小孔雀,她走近了他,又是一声惊呼,被他揉入怀中,“捉到你了。”他捉住琳琅的手腕,手指别入橡皮筋,它弹性大,容纳了一男一女的手腕。
掌心相贴,十指相扣。
他顿了顿,穿过去,将橡皮筋戴在自己的手上。
“好了,我也是有小皮筋的小男孩儿了。”辜不负这样满足地说。
琳琅听完这一句,肩膀一痛,她被辜不负猛地推了出去,栽到了孔雀的羽毛上。
随后,是一场猝不及防、熊熊燃烧的大火。
世家惊骇不已,却不敢接近。
火舌吞噬了喜幛。
他站在火中,背脊挺拔,身影模糊。众人见到他最后一个动作,是稀罕摸了摸手腕的皮筋儿。
从此天地苍茫,传说消亡,再无世家第一公子辜枕月,再无清清白白绝世小白杨辜不负。
“咕噜噜——”
锅里的水开了,高大男人系着围裙,兴致冲冲尝了尝味。
尝完,他浓眉纠结得扭成毛毛虫。
“老公,救命啊!”
高大男人脱下围裙,洗干净手,嗖得一下闪去卧室,嘴里念叨老婆别急老公我上刀山下火海来救你了。
“怎么了?”
“我的皮筋儿找不到了。”
他献宝似的,特意给她晃了一圈自己的手腕。
“哇,这儿呢!老公厉不厉害!快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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