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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刘昊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握住董双福的右腿努力上推,力求能够缓解胸口的压力!很明显,从那双血红的眼睛就可以看出,董双福通过铃铛制造幻觉,调整了体内激素分泌,他现在是利用人体的肾上腺素来提高自身的力量!
刘昊知道自己即使被对方踩穿,有刚才那几口血浆顶着,多半死不了,可是他不甘心就这样让董双福跑了!刚刚几天,这个混蛋就能将铃铛的力量发挥到如此程度,假以时日,恐怕他还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一个念头在刘昊眩晕的脑海中闪过,他强忍着胸骨碎裂的痛苦,用右手直接掐住对方的阿基里斯腱用尽最大的力气狠狠拧动!
巨大的惨叫声差点把刘昊的耳朵震聋,董双福抱住右脚在草丛中翻滚,嘴里不停地喝骂着,刘昊强忍呕吐的感觉,勉强让自己站起,他现在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去寻找那把被对方抽飞的手枪。
惨叫声停了。
董双福眼中的血丝完全将眼白填满,他再次从草丛中站起来,狞笑道:“你以为这点痛就可以把老子打倒?做梦!只要今天你抓不住我,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新的上帝!有这个铃铛在,我说不疼,身体就不疼!我说有光,世界就有了光!”
“是吗?我不相信,我看你就是个外强中干的混蛋。”刘昊摇晃后退两步,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向后用手肘撑地,嘲讽地说道:“就你这副小身板,还想当上帝?有种先过来把我撕碎了再说!来啊!不来你就是婊子养的!”
董双福在铃铛的刺激下已经处于极度兴奋与疯狂的状态,哪里能听出这是刘昊的挑拨,狞笑着向刘昊走来,弯腰去抓刘昊的小腿,嘴里还嚷道:“看我活生生把你撕成两片!”
下一刻上帝侯选人倒飞而出,脸上印着两个大鞋印。
只不过是个救护人员出身的董双福哪里知道,刘昊这个姿势学自黄胄版自由式搏击,据说是防御姿势中最无赖的一种,别看是半躺在地上双肘撑地,一对一的情况下,对方无论是上脚还是弯腰挥拳,只要是从正面攻击,鲜有不倒霉的!
连翻吃亏的上帝候选人气得哇哇直叫,完全忘记自己应该逃跑,翻身站起就向刘昊扑去!本来刘昊还想故技重施,没想到自己那点血浆修修这里再补补那里,等到快速恢复脑震荡状态的时候,已经用的差不多了,眼见着对方扑过来,偏偏这两条腿和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
董双福直接将刘昊骑在身下,一顿王八拳打得对手只感觉满天星斗,两眼发黑,耳朵里全是轰鸣声,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照这样打下去,虽然上帝候选人还没厉害到三拳打死镇关西那种程度,再来个三十拳,甚至是十拳,血浆功效已经接近归零的‘吸血鬼’可能会成为第一个被普通人类活活打死的变异人类。
刘昊此时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陷入半昏迷状态,那些落在自己脸上如同铁锤一样拳头就好象是距离自己很遥远的地方闪过的灰色影子,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忽然,影子消失了。
刘昊依旧没有恢复清醒,恍惚中,他感觉某种鲜美的味道在刺激自己破碎的鼻子,一些液体滴到自己脸上,身体忽然被某个柔软沉重的东西压住,在刺鼻地汗臭味下,那种鲜美的味道愈加浓郁,令人产生无限的渴望。
几乎是本能一般,某人再次张开了血盆大口。
“洪森,一会高组长来了,咱们怎么解释?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嫌疑人拒捕,袭击抓捕人员,被当场击毙。”
“尸体现在这个样子,总要说明白是如何击毙的吧?”
“咬死的。”
“得,算我没问。”
“队长。”
“什么事?”
“当初你把他招进队的。”
“好了,好了,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管怎么说,老鬼这次表现的漂亮,我看,过几年就可以退休了,成为少有的自然退休队长,恩,也算一种荣耀吧?”
刘昊从昏迷中清醒到睁开眼睛之前,耳边听到的就是这段对话,忍受着面骨愈合麻痒感,他低声问道:“我昏迷了多长时间?”
施伟队长那副人畜无害的面孔凑到刘昊眼前,轻声说道:“差不多三十分钟,你伤的很重,幸好这小子的血液也不少,从外表看起来你恢复的差不多了。”
刘昊尝试着从地上站起来,比想象中要轻松许多,在中午炙热的阳光下,一具男尸躺在他脚下,从伤口就可以看出,是自己的杰作。
“我不明白。”刘昊喃喃地说道:“这家伙通过铃铛的作用变得力大无穷,反应敏捷,差点打死我,忽然就趴到我身上不动了。”
“这个一会再讨论,洪森,找出铃铛,要小心。”施队找了处土质松软的地方,开始挖坑。
洪森将尸体翻过来,上下摸索一番,在董双福地上衣口袋中掏出那只铃铛,第一时间捏住铃铛芯,看了眼结构,小心翼翼地将铜芯摘下,这才松了口气,将两个部件放进尸体旁边挖好的土坑中,立刻用泥土掩埋,在没有搞清楚这个东西是如何工作的情况下,临时封存也只有这个方法。
解决完铃铛,施队这才转身对董双福的尸体进行检验,洪森与刘昊也围拢过来,从外表看,这个家伙七窍流血,浑身都有细微的血液渗出,使他的皮肤呈现出病态的深红色,双目圆睁,双手紧紧捂住胸口,标准的死不瞑目。
“应该是死于颅内出血,那个铃铛可以影响人类脑部运做,估计董双福利用宗教理论来解释这一切,却忽视了人力终有穷尽,强行提升自身的体能超过身体能够承担的极限,毛细血管的渗血也从侧面证明了我的判断。”施队拍拍手站起身,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钟显示,这才说道:“我刚才也是让麻醉剂弄的晕头了,高组长与我是同级,具体破案过程我不用向他解释的太清楚,反正这个案子由咱们负责,一会大队人马到达后就以董双福尸体需要解剖为由直接将其拉回实验中心,到了咱们的地头,验尸报告还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好主意。”洪森表示同意,刘昊自然没有反对的理由。
就象队长说的,反正案子已经破了,特殊部门的保密性又相当高,就算调查队一句话也不解释,高组长也没有权利要求什么,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越说事越多,事情越多越麻烦。
简单处理完尸体,找了个遮阴凉爽的树下休息,洪森摸出一盒烟,给两人点上,三人坐在草地上开始喷云吐雾,施伟缓缓吐了烟圈,随口提醒道:“这里是林区,弹烟灰和掐烟头的时候都注意点。”
刘昊有样学样地也吐了个烟圈,感慨地说道:“咱们的运气不错,施队,你觉得那铃铛到底是什么东西?”
“难说,我不是专家,就象早先咱们判断的,多数脱不开脑电波、生物磁场那块,可能铃铛的材料特殊才产生了这些效果,具体是什么,来历如何你得去问老宋。”施伟又抽了口烟,反问道:“第一次正式出任务,感觉如何?”
刘昊实在想不出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含糊地说道:“还成。”
“你如果想退出,我很理解,这活危险性太高,如果今天不是你去追董双福,随便换成我或者洪森,恐怕早被这个肾上腺素过度分泌的疯子干掉了。”施伟这话说的很实在。
还有比他更实在的,洪森张口吐出六个字,“你我都追不上。”
施伟笑了笑,说道:“这么说也对,没有老鬼的特殊体质,我们两个后背中上三枪,就算去追这个混蛋家伙,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他跑掉。”
刘昊听的有些哭笑不得,敢情还是特殊体质给自己带来危险,真有些没事找事的感觉。不过话说回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个作人原则在百多年前还是有相当多的人信奉,刘昊幼年时期的家教也把这个信条根植在他心中,更何况人命关天,如果再让刘昊选择一次,为了那些妄死的人,他还是会奋力抓捕董双福。
高组长刚好赶上守尸闲聊会的尾声,收尾工作相当顺利,和施队构想的完全一样,反正案子破了,铃铛找到,具体经过高组长压根就没问,能在特殊部门当上小头目的家伙都不笨,只要不是自己必须知道的事情,宁可装聋作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次上路时,前往省城的车已经变成了两辆,除了调查队的吉普车,还有高组长安排的运尸车。眼见着省城在望,施队长的手机又一次响起,不用等他介绍电话内容,刘昊从他的表情就可以判断出,又有活干了。
果然,队长挂断电话,寒声说道:“长白山北麓发现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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