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历史军事 > 太平记 > 文祸 三 --临安十八年 上

?    文祸(三)

    ---临安十八年

    “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人讥。”

    当岳飞写下这四句话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绍兴八年,同时,这也是秦桧自绍兴元年拜相以来的第八个年头,当时,大概很少有人想到,他将要打破蔡京的纪录,成为赵宋开国以来在职时间最长的相臣。

    前一年,是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们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河南旧地,似乎可以通过谈判要回来了,徽宗的灵枢,据说金人也愿意还回来了,开封城中的血火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就好象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经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样,也许,只要给那些不爱惜身体发肤的蛮子们一些岁赐,一切,又能恢复成过去那样?

    但就是这一年,奉旨前去谈判的王伦,带着金人使节回到了临安,傲慢的来使高高的站着,他要求赵构跪下,他说,他来,是为了“诏谕江南”。

    已经没有什么宋国啦,只有还没归服王化的“江南”,现在,诏书来啦,跪下吧,听着吧!

    岳飞愤怒了,他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

    他记得历史,却忘了现在。他清楚的记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却忘了先去打听皇帝的态度,忘了在上书前,先去分析、掂量、盘算和计较。

    ……所以,他只是一个将军,一个当时最优秀的将军,一个即将在四年后,被送进风波亭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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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年里,岳飞的上书当然是最醒目不过的。与之相比,这年还有一位叫胡铨的编修官,也曾经上书赵构,力陈议和之害,就较少的为今天的人们所注意。但是,如果我们要着眼于南宋文祸的话,这却是不容错过的一件事情。

    因为,把“莫须有”三个字演化到了极点的“临安十八年”,正是以这件事为发端,从绍兴八年,秦桧以“狂妄凶悖”之名治胡铨以罪开始,高呼“男儿当为天下奇”的王庭珪,黯叹“天意从来高难问”的张元幹,“非笑朝政”的胡舜陟,“鼓唱浮言”的张九成,“讥讪”的李光,“朋附”的胡寅,声讨“夏二子”的吴元美,阐发“子不欲阴中人”的程瑀,誓言“九死以不移”的赵鼎,指望赵构“谨察情伪”的张浚……因着种种最奇诡不过的逻辑和论证,一一倒下。直到绍兴二十五年,秦桧去世的前夜,他还在审订赵汾“大逆”案的名单,要把“使行人到此,忠愤气填膺,有泪如倾。”的张孝祥勾兑入案,杀之而后快。

    对此,清赵翼描述为:“秦桧赞成和议,自以为功,惟恐人议己,遂起文字之狱,以傾陷善类。因而附势干进之徒承望风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无不爭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

    到最后,就连这个生逢“盛世”,亲眼见证了乾隆文狱的赵翼赵云崧,也不由得为之感叹:“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

    ……是为,临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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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在宋朝的时候,把重要的姓名,写在书房的屏风上,是上层社会中很流行的一种习惯,比如说,某位曾经吓得周邦彦钻床底的大人物,就曾经把宋某、田某、王某和方某这四个名字写在屏风上,生怕忘掉。

    这天,在一德格天阁里,秦桧静静的坐着,一边翻阅最近送来的报告,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思路,过了一会,他站起来,用他那极有名,极漂亮的字体,在屏风上慢慢写下了三个名字:

    赵鼎、李光、胡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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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鼎,曾与秦桧同为相臣,李光,曾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总理,都是与秦桧长期纠缠,足以对抗的敌体,能和他们的名字这样列在一起,对胡铨其实是一种荣耀。

    绍兴八年,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胡铨,针对“诏谕江南”的金人,上抗疏《戊午上高宗封事》。

    当时,王伦宣传说:“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对此,胡铨尖锐的指出:“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陛下,然卒无一验!”警示赵构说,如果合作,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刘豫也哉”,成为与伪齐帝刘豫一样,生死进退皆操人手的傀儡,在最后,他更大声疾呼,“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

    胡铨的高呼,使他一夜间声振天攘,却也使他一夜间简在相心。秦桧的打击既快又狠,立刻就以“狂妄凶悖,鼓众劫持”之名,将他南贬福建为签判。为胡铨送别的陈刚中,刊印抗疏的吴师古,也被先后贬流。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阁内那扇屏风的提醒,胡虽已南,秦未相忘。绍兴十二年与绍兴十八年,秦桧又先后两次下手,先把胡铨贬到广东,然后逐去了海南。

    胡铨南贬,站出来说话的人并不多,但也始终都有,王庭珪写诗送行,说“痴儿不了公家事!”,张元幹为他叹息,说“天意从来高难问。”一个明斥秦桧,一个暗讽赵构,皆被处置。

    王、张虽然蒙祸,但他们的观点原是如此,正如“种桃”之案,也算求仁得仁。倒是胡铨由新州而之海南的过程,才是和“种豆”,和“清风不识字”一样,是我们比较熟悉的,那一类“无中生有”的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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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古嗟无尽,千生笑有穷。”

    这是胡铨到新州后写的两句诗,结果落在了新州守臣张棣的手里,如获致宝,精心铨释,居然从中解读出了胡铨的“怨望恶语”。

    怎么回事呢?原来,北宋曾经有过一位相臣,叫张商英,他的号是“无尽居士”,而上古那位射日的后羿,所属的氏族则是“有穷氏”,于是,张棣由此发挥,说张商英为相,秦桧也为相,这话是明张暗秦,而有穷也是暗指秦桧,他冲着相爷又嗟又笑,当真该死的很。

    秦桧虽然奸恶,却不是满清诸王大臣那种草包,这种比“将明”还要混蛋加八级的胡说九道,他实在是看不下去,更没脸用这样的解释去收拾胡铨,张棣马屁拍到马腿上,只好咬着牙再等机会。

    总算,张棣等到胡铨又写了一首诗,里面说“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这下终于坐实了他“怨望朝廷”的罪名,到底把胡铨撵去了海南。

    从上面的事情中,我们可以初步梳理出“秦系文祸”的一些特点:一方面,秦桧所治文祸,与前人、后人,皆大有不同,他尽管也自有一肚皮好才华,却懒得去摘章捉句,最常用的罪名,无非是“谤讪”、“狂妄”之流,根本不屑于逐字分析。倒是那些迎其鼻息的鹰犬们,还要费几分心思,织攀成罪。另一方面,秦桧治文祸善外联,善滚雪球,或者说,是善立鹿于朝。胡铨被打在聚光灯下后,他的目标便不再只是胡铨,那些敢于声援的,敢于与他保持同一阵线的,敢于和他联系、唱和的,都将被一一择出,无情打击。

    ……另外,这同时也是他对自己队伍的一次筛选和审视,哪些人会犹豫,哪些人会手软,哪些人能够用最快的速度跟进和打击,通过这样一**的攻击,秦桧也就能够心里有数。

    所以……张棣的无能与无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又或者并非要“求上进”,而只是为了“远灾祸”,在秦桧的游戏规则当中,那些有幸监视流臣们的官员,其实,也是在走一盘机会与风险并存的棋局。

    ……比如说,右朝奉郎,王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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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二十二年,一个令官场中人,尤其是令秦桧一党人员目瞠口呆的消息传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为“为逐臣传递书信”,被撵去湖南,成了一个小小的编管。

    大为惊讶的官员奔走相询,希望摸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长脚相公的想法变了吗?这是要发出什么样的信号?还是新一轮洗牌的开始?

    ……然后,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无数人,包括王趯在内,泪流满面。

    当时,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员,很希望回到内地来,于是,他给秦桧写了一封信,请王趯代为转达。不久,信送到了秦桧的手里,他一边拆开信看,一边用一种很随意的神情问送信的人,“李参政今何在?”

    李参政现在在那里啊?

    使者回答说:“李参政今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李参政住在全州(广西)呢,和王知府是邻居。

    这还了得!

    秦桧勃然大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肥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子一时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性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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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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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就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精炼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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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曾没有过雄壮激烈?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在当时,秦桧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看着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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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桧所作的,可不仅仅是禁私史。

    待续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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