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冰之一族常年生活在林海雪原之中,属于那里的土著居民。而飘雪城自建立以后,在初期,单纯的冰之一族,对于新的邻居抱着热情的欢迎的态度。甚至愿意共享这林海雪原。但是人是贪婪的。他们永远不会满足于,得到的东西。
于是,他们利用了冰之一族的友好,对于林海雪原大肆的掠夺,对于冰之一族的残忍而无耻的厮杀。
毕竟林海雪原之中危险重重,人类更喜欢不劳而获的掠夺。在长期的资源的争夺之中,冰之一族,对于人类,产生了极大的憎恨,结下了无法化解的血海深仇。这个结要解开,十分的困难。
听完杜旭的话,左寒看着外面的飘雪。淡淡的道:“人类总是那么喜欢自以为是,他们在掠夺之中,不知道,他们已经失去了他们最宝贵的东西。朋友的信任。如果他们能够和冰之一族相处,飘雪城,就不会是这个模样。
既然我掌握了飘雪城,那么,我就来终结这份仇恨吧。明天视察了军营之后,我们就进入林海雪原之中。希望能够获得冰之一族的支持。也希望,我们的补偿,能够化解他们的仇恨。
杜旭站了起来,惊骇道:“主上不可,虽然主上实力出众。但是他们冰之一族天生就是冰地上的战士。好汉架不住人多,而且,想要化解他们的仇恨,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亏欠他们太多了。
我们飘雪城的城墙,几乎是用冰之一族的骸骨累积起来的。
左寒摆了摆手,“我要让飘雪城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我就不希望,这个城市的周围带着一股血腥的味道。我相信我能够做得到,这件事情,不要再说。我以朋友之心待人,我相信,那些冰之一族的居民,会以朋友之心待我。如果我不主动的付出,难道让备受伤害的他们,来找我们付出。既然接下了飘雪城,就要接下它的好,也要接下他的恨。我要用我的心,和我的真诚去化解这段仇恨。”
看着左寒凝视远方的目光,杜旭第一次看不懂一个人。自己的主上和自己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不同。他身上有一股让人折服的气质,而这种气质不是因为他的力量,而是他的心。
在左寒身后的伊人微微颔,自己的男人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能够做出这样的决定来,就证明,自己的男人,不只是一个枭雄,而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做人,如果没有了情义。那么,活着就是一个空壳。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意思。
小雪也点了点头,“小雪很早就想见识一下那些冰之一族的人了,总是没有机会。左寒哥哥,小雪支持你哦。呵呵,其实大家都是朋友,邻居,用厮杀来解决问题。
在飘雪城千里之外的灰色之城一座中等城市,灰色荣华之中,一个穿着华丽的雪白长袍的肥胖中年人,坐在雪白的椅子上,脸上露出惬意的神色。但是那眯着的眼睛之中的精光却让他脸上的惬意显得不是那么自然。
在那椅子下,还有两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人给这个微胖的中年入揉捻着身体。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个飘雪城,梵家掌控真是浪费。现在掌控这飘雪城的幕后家族的家主是一个人物。竟然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成功的融入到飘雪城之中去。让飘雪城的居民拥有对于飘雪城,对于道格拉斯家族的归属感。十分的不简单。而且,他能够在开始的时候,买下如此多的奴隶,花费如此大的代价,去开一座看起来贫瘠的城市。这种魄力,就是我也做不到。
突然在边上出现一个穿着长袍,手中拿着扇子的中年文士。这个文士眼睛之中透露着精明。
“看起来,城主是很欣赏那个神秘飘雪城城主了。事实上,我也很欣赏他,但是又有几分看不透这个人。总而言之,这个人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如果城主要是答应灰色之毁灭,去攻打飘雪城,掠夺他们的财富和城池的话,我们得好好的研究这个人的性格,以及他手中掌握的实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
那个白袍城主眼睛之中露出一丝贪婪之色,“这个飘雪城,能够产出如此让人迷醉的东西。真的让人垂涎三分啊。难怪灰色之毁灭,想要夺得这个城市了。不过,我并不看好这次行动。
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我们是打还是不打,打有什么好处,不打又有什么好处。打有什么坏处,不打又有什么坏处。
我这个人做人,就是为了利益而活。任何事情,我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那个文士点点头,“这一点放心,我自然会为城主大人考虑的。其实如果除去风险,我觉得很有必要一打。但是打下飘雪城之后,一定要把道格拉斯家族给留下了。如果道格拉斯家族离开飘雪城,那么,飘雪城,马上会变成原来的飘雪城。一个贫瘠得狗都不拉屎的地方。”
那个白袍城主坐了起来,看着文士,“你的意思是要打喽!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风险大于这利益,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飘雪城城主是我荣华唯一一个看不透的年轻家主。这个人的军事才能远远要比他手中握的军事实力要来得恐怖。
飘雪城是怎么落在他的手中的,那个时候,我研究了一下。他仅仅有一千的精兵,却能够在气候不适应的情况之下,将四大家族打得落花流水,通过收拢那些兵力。最后又成功的和四大家族之中的雪昆伦取得联系,导致四大家族的灭亡。
嘿嘿,这个人,如果你要是忽视了他的军事才华的话。你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那个文士点点头,“城主高啊!真的高啊!”
谁知道那白袍城主摇摇头,“庆丰你啊!总是喜欢给我留面子。这一点,只怕你早就想好了,不过,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点。”
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着北方,飘雪城所在的地方。灰色之毁灭很有几分战斗力,他还很张狂,如果我们趁着这个机会,将他的战斗力给拉了下来。不然,他会给我们都带来危害。
他的算盘打得很好,只要攻下飘雪之城。他就可以获得足够多的金钱。让他收揽手下。到时候,不但是我,就是我们周围的城池,都会遭殃。
他可是有建立主城的雄心壮志!
但是如果我不去,他就会向我借道,这条道不好借啊,一借的话,估计我们这城市也被借出去了。
他绝对会利用这个机会将我们的城市攻下,作为攻打飘雪城的桥头堡和后勤基地。这是两难的选择啊。
那个文士沉思了一下,抬起头,“要不,按照城主大人您的意思,我们假出兵。唱唱戏,如果飘雪城能够让毁灭折戟,那么我们无妨再去帮他们一把,将他们的退路给堵死。到时候,让我们那位神秘的城主来一个瓮中捉鳖。
将毁灭干掉,然后我们再吞掉他们的城市。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壮大我们的实力了。再者,我们也能够在飘雪城面前卖一个好,我们这样帮他,他得欠我们一个人情吧。
我们可以利用这个人情,让我们成为他们产品在灰色之城的代理者。那么,要钱有钱,要城市有城市。何乐而不为呢。
那个城主哈哈大笑了起来,“很好,很好!这就是我的意思。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庆丰也!
马上飞鸽传书给毁灭,告诉他,我答应帮他打下飘雪城,但是我要三分的分红。如果做不到,我就不出兵。也不借道!
那个文士点点头,“是啊!三分利,只有这三分利,才能够打消你在毁灭心中的顾虑。不过他看到你要三分利的时候,一定会认为城主大人,不知道死活。竟然还要这么贪婪。谁知道,被算计的人,就是他这个只知道打仗。没有头脑的傻瓜,高啊!实在是高啊!
一只千里鸽子从灰色之荣华飞了出去。在一座全都由灰色构筑的,显得灰色冷血的城市之中停了下来。
一个穿着血色的铠甲,足足有两米五高的大汉,接过一个士兵递上来的条子。他出一声豪爽的笑声。
“哈哈!好!荣华那只老狐狸,终于还是落入我的圈套之中了。三分利,即使我许诺给你七分,你又如何,你有命到我的手中来拿着七分利吗?只要打下那个富饶的城市,那么我就有足够的金钱武装我的孩儿们,到时候,我将会成为灰色之城的一霸。我毁灭,也将成为一个大城的城主。”
他低下头,对下面的侍卫道:“现在传我命令,战爵战士和法爵者,都给我准备好。三天之后,我们将远征飘雪城,实现我伟大抱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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