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点了点头,接受了贾摩斯的解释。
其实我还想到了另一点,那就是如果真出现了这样一个商队,而且平安的到达了米拉巴或者路坎斯的城下,那么这两个城市的拥有者肯定不敢开门。毕竟根据贾摩斯的说法,就算是“野蛮的路坎斯”所拥有的军队,也不过是四百名戟兵,与不到一千多人,擅长在海战中使用弩箭而不是陆战的水手,那么商队进城后,如果这一千多人图谋不轨,这座城市很可能就会易主。
果真如贾摩斯过去所说,相对于十镇,我们这里想要到达米拉巴实在是太容易了。在离开断手塔之后我们又走了十天,也就是说,在离开多恩地窟后我们只走了半个月就到达了米拉巴,这比从十镇要走一个多月要容易太多了,更不要提要穿行世界之脊所要经历的恶劣环境以及要面对的各种敌人。
我们的队伍虽然有近二百人,但却并没有引起米拉巴的警惕,毕竟米拉巴的治安官亨利·戴维斯对于车队队长罗雷已经很熟悉了,不过要把这个近二百人的大队伍安置下来,可真的是费了一番功夫。
作为北地最大的内陆矿石集散地——另一个是路斯坎,但那是港口城市——米拉巴自然有着许多的旅店和服务部门,以供困了一个冬天的行商和冒险者们休息,不过我们这些固定客户自然也就有着固定的休息处。
秘银战锤,这是一家矮人开的酒店加旅店,我们二十几个人就住在这里,旅店老板布莱恩·战锤很热情,看来也是贾摩斯的老朋友了。根据他的姓氏来看,布莱恩老板应该属于战锤氏族,但在布鲁诺王回归秘银厅的现在为什么他还在这里开旅店,这其中可能有一番故事。
“很简单,”贾摩斯说道,“毕竟米拉巴是‘长路’北部最大的物资集散地,是战略要地,虽然秘银厅属于银月联盟,而且从这里想要到达那边需要穿过极其危险的巨魔荒原,但秘银厅的矮人们仍旧会对这里保持着一定的关注。”
其实,作为北地最大的内陆矿石集散地,这里本身就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所以这里同样居住着不少矮人,其中他们的族长奇诺·石锤还是米拉巴城邦五人议会的议员之一,不过据说这位议员其实在议会上很少发表意见,毕竟议会中有三人是商人,而矮人和人类商人玩心眼儿……这个的确是难为他了。
本来在来到米拉巴之前,我是准备在这里逛一逛的,毕竟这是我所见到的第一个人类城市,但在来到旅店,并听到“银月联盟”这个词之后,我的念头就完全消失了,因为我终于想起了这里是什么地方,费伦,或者是与它相似的某个空间,这里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处在什么年代,希望不是神子满地走,巫妖多如狗就好。”窝在战锤旅店内,我的心里这样想着。
“诶?小姑娘,怎么不出去转转啊?虽然米拉巴也会有小偷,但总比路斯坎满街是强盗强得多。”看到我一天天的白天就坐在酒馆里,晚上回房间睡觉,酒馆老板布莱恩问道,问完之后还爽朗的大笑了起来。
“不,我没什么需要买的,”我微笑着说道,“而且,我正在努力找回自己的记忆。”
我的“失忆”现在已经成了很多人知道的事情,除非我决定一辈子躲在多恩地窟,不然这个迟早会被想知道的人知道。“一位少女与他的矮人护卫们,因为时空漩涡的关系来到了多恩地窟,由于他们的记忆却受到了伤害,所以暂时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是我们在商议后确定的版本。
“多走走,多看看,这会对你有帮助的。”老矮人慈祥的说道,“对了,你也可以试着借助魔法,在南方的长鞍镇居住着哈贝尔家族,他们是一群魔法高手,也许他们能给你帮助。”
“去那里还不如去银月城呢!”贾摩斯的声音在酒馆门口处响了起来,他一边走一边说道:“哈贝尔家的确是法师家族没错,但他们出名的并非是高强的魔力,而是各种稀奇古怪的意外事件!让我们的小姑娘去那里寻求帮助?哦——算了吧。”
对于贾摩斯的说法,酒馆老板只是笑了笑,毕竟贾摩斯说的也没错。
“给,小姑娘,真没想到酒卖得这么好,一桶一百金币,这里是一千五百金币。”贾摩斯嘟囔着,交给了我一个袋子。这个袋子并不像装着一千五百金币的样子,其实这是受到沃金祝福的魔法钱包,在大陆上非常流行,装一个金币是这么大,装一万个金币也是这么大。
“呵呵,当然了,那么一大桶高山烈酒完全值这个价。”酒馆老板笑着说道,“不过如果你把那十五桶都放在我的酒馆里散卖的话,一杯至少五个金币,二百个金币我都能给你卖出去。”
“这次只是做个广告啊,下次能多带来一些吧。”我笑着说,接着我又问道:“那么,布莱恩先生,现在,一袋大麦能卖多少钱呢?”
“六、七个金币差不多了,再南方一些的话能更便宜,在博德之门地区三到四个金币就能买一袋。”酒馆老板回答道。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在我接到钱袋的时候,卡牌给了我一个通知,那就是我需要支付这些金币的百分之二十,来平衡卡牌对于世界的影响。三百枚金币不多,换算一下的话刚好是五十袋大麦,五十袋大麦酿造十五桶酒也差不多了。
“呯!”
酒馆的大门突然被人粗暴的推开了,几个身着金属铠甲的战士簇拥着一个年轻人站在了门口,年轻人四下扫了一眼,可能是想找什么人,但是却没找到,便大声喝问道:“卖高山烈酒的人在哪?”
没人回话,酒馆里稀稀落落的矮人以及酒客都当他不存在,倒是酒馆老板不干了,他大声喝道:“小子,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敢在这撒野?”
“闭嘴,没你这个矮子的事!”年轻人轻蔑地哼了一句,结果这一下成功的捅了马蜂窝,坐在酒店内的十几个矮人都站了起来,瞪着那个青年,更多全副武装的矮人从旅店的楼梯上冲了下来——那是我用卡牌联系的铁锤氏族成员。
“你、你、你、你们想干什么?我可是……”没等这位青年人结结巴巴地说完,他的脖子突然被一只手掐住了,那是一个一直坐在门边喝酒的人类男性战士,他一边掐着青年的脖子,一边缓缓的站了起来。
“小子,你难道不知道,打扰别人享受美酒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吗?”这个战士的嗓音很大,我甚至感觉面前的杯子都有些震动,接着,这个战士的手一扬,脸已经红得发紫的青年就被扔了出去。
这还不算,一群矮人“拥”着跟着青年来的那些战士们出了酒馆,很快,酒馆外传来了打斗声、矮人的咒骂声以及呻吟求饶声。
“切,自以为是的南方佬。”酒馆老板低声骂了一句,便对我说由于南方的贸易竞争,每年都有无数的商会崛起和衰落,所以这种自以为是的愣头青每年都有。接着,酒馆老板便倒了几杯酒,送到了那几个出去的矮人以及那个战士的桌子上,以表示对他们帮助酒馆解决麻烦的感谢。
很快,一群骂骂咧咧的矮人回来了,不过当他们看到自己桌子上的酒时,脸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有些矮人在经过那个战士的时候还友善的拍了拍战士的肩膀,毕竟他们能喝到免费的酒,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当然,如果因为这个出了事,主要也找他。
“是高山烈酒!这真是好酒啊!敬创造它们的霜脉矮人!”一个酒客喝了一口,便举起杯子,大声喊道。
“敬霜脉矮人!”响应者众,一时间,酒馆的气氛异常热烈。
“对不起,我现在不知道卖酒是对是错了。”默默的观看了整个过程,我低声对贾摩斯说道。
“这又有什么错!”贾摩斯豪迈的笑道,“你是担心那些对配方起坏心思的人?不用怕!我特意在米拉巴宣传这种酒是我们造的,这个消息很跨就会传开,如果谁敢因此打我们的注意,那就是以整个矮人为敌,没人敢这么做的。”
“况且,这么好的酒不给大家分享,那才是犯罪啊。”旁边,酒馆老板笑着帮腔道。
不过,一千二百枚金币,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可以算是一笔巨款了,一件矮人制造的全身铠甲在这里大概能卖到这个价,但这种铠甲并不容易造,这次我们的商队中只有三件而已。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里是北地金属制品的内陆集散地,所以价格相对而言便宜一些,据说在阿斯卡特拉能卖到两千甚至更多,不过这还不是最赚钱的,根据贾摩斯的说法,断手塔卖出的那些附魔武器,虽然都不是很结实,但一件足以顶的上几把我们制造的高级战锤的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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